※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 引述《sirene (サイレン)》之铭言:
: : 刚刚逛到某个版啦
: : 发现马来人的文章后面都标注了(本文废弃)
: : 请问是什么流行的标题吗?
: : 废弃干嘛不删文就好
: 在法院上诉阶段中,尤其是最高法院
: 如果程序或原判决上有不适当的地方、需要更正者,通常法官在判决书上会写明“原判
决
: 废弃,发回……(略)”
: 以表示原本的内容无效。
: 而如果直接删除的话,后来的板友可能会不知道先前的讨论过程
: 且加上球球有回文,如果我贸然删除,恐怕他会有一头雾水之感
: 让各位都能知道来龙去脉,不是更好吗?
原来马来西亚的法官都这么凶
直接在判决上面打其他法官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