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1-08-18 13:00:26※ 引述《sirene (サイレン)》之铭言:
: 刚刚逛到某个版啦
: 发现马来人的文章后面都标注了(本文废弃)
: 请问是什么流行的标题吗?
: 废弃干嘛不删文就好
在法院上诉阶段中,尤其是最高法院
如果程序或原判决上有不适当的地方、需要更正者,通常法官在判决书上会写明“原判决
废弃,发回……(略)”
以表示原本的内容无效。
而如果直接删除的话,后来的板友可能会不知道先前的讨论过程
且加上球球有回文,如果我贸然删除,恐怕他会有一头雾水之感
让各位都能知道来龙去脉,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