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maKumaKu (Ma)》之铭言:
: https://www.ptt.cc/bbs/SYSOP/M.1618579562.A.4CB.html
: 我真的怀疑有什么血海深仇
: 怎摩这么气阿
难道要叫他(发起连署人)去承担刑法第二百十五条的“业务登载不实”罪之罚则吗?
而且,早都已经确立是管理层的疏失
回想起来,如果当初漫吐仔坚持提出审核,而小组长认定未达标、不予开板的话
现在的丑闻,也就不会接连遭到曝露了吧?
“心存侥幸”是事实无误
但也不至于无论到天涯海角,都不放过啊?
反正路途遥遥,终究还是要等群组方的讨论结果,才能继续谈论下一步盘算
如今急着下定论、提出极具假设性的疑问,只不过是扰民之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