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二、看板保留,但原板主免职处分、重新征选
要这样做 首先要能回答几个问题:
1. 原板主在看板连署过程中有做什么违反组规的行为?
2. 原板主在看板成立之后是否有怠忽板务?
动用到"免职处分"那是需要能找出"过失"的
会走到这一步 上述两题的答案会成为这样做的理由
连署拿比较多反对票并不能作为这位板主的过失
要记住一件事:看板能创成 是组务的过失
你连理由都没有就直接动用"免职处分"
那下一篇就直接是"群组长渎职"了
要做到雷同的状态,不是不能,
但不会是这样搞,而且我不想讨论怎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