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会检讨改进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1-04-11 09:52:20
※ 引述《jerry7668 (回归初衷)》之铭言:
: 我是不是在看读稿机阿?
: 文组出来的是不是都这种水准阿?
: 其他三人或许多少有点瑕疵
: 但有没有心做版主这件事是可以明显感受到的
: 不想做只想占那个缺就快滚
: 三人体制也是可以处里版务的
: 还不会多一个扯后腿的
“死赖著不走”的感觉,体验到了吗?
真是无法明白,要改革现有板规,但却不照着程序走,还不如别白费心机了吧?
就算是现实生活中的诉愿、民事诉讼、根据《公民投票法》提出的议案等
假如不按既定程序行事,经主管机关请求补件仍坐视不理
被判定无效是几乎可以确定的,且向法院提出异议、声请再审也会被驳回、最终造成资源
上的浪费。
如果只是三位板主判案,相对多数制就可以确立是非
(毕竟在奇数的情况下,只要两位就能判定违规或无违规;反之偶数还要三位才能决定罪
 证是否成立)
整个看来,不知到底是否有自知之明呢?
→ nh60211as: u10ㄇ04/11 08:38
如果不是他的话
那为何会有以 #1WSaTj6M (C_ChatBM) 的“建议”文,公开为 #1WSJAVpX (C_ChatBM) 检
举文喊话?
(顺带一提,该案应属“无违规结案”确定)
推 an94mod0: 补了5年的社会安全网表示04/11 09:17
疏漏总是存在的
不然的话,近来发生的各类惨案,就不会那么频密了吧?
对于此,实在是感慨万千呢……
作者: nh60211as   2020-04-11 08:38:00
u10ㄇ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0-04-11 09:17:00
补了5年的社会安全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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