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p1877 (低调之神)
2021-04-10 10:40:52※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铭言:
: 我是觉得如果连署新看板不用看反对数
: 规则是应该要"明确指出" 而不是保留解释权
: 如果这次要用解释权带过我是无所谓 提的也不是我
: 我会有兴趣的是群组长能不能解决这次问题
: 要解决问题应该是要修改规则
: 明确指出连署新看板时 仅需要"有效赞成"达标
: 而不是"有效赞成 - 有效反对"达标
: 不然你定义了"有效连署"的定义
: 结果前几节的"连署"却不是指"有效连署"
: 而是"有效赞成票"
: ???????? 智障?
: 讲难听点就只是硬ㄠ而已
群组规当初就sawg为了给mousepad个交代硬赶出来的东西,
要不是当初我立场不适合给那个群组规提意见,
然后换了人后就几乎是慎重考虑再考虑怎样的就没下文,
不然哪这么一堆不清不楚的东西可以放那么久,
光是试阅那段就白痴到有剩,摆明就是趁那机会要搞我们,
但我既然是之后示范组那只好多少容忍配合一下,
可是配合了之后却直到之前不论明暗面都还各种找理由,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我那个板有没有这么可怕了~
现在我们回头来看当初问好久好久的版权,
卡漫组第一大板刻意违反群组规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人敢动呢XDDDDD
至于你说现在的群组长们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
我只想说其中有一位可能还要先学着搞清楚什么事是群组等级的申诉或检举,
另外一位就要看他有没有空,但他直到现在也还没理我,那我看也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