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姓男子、熊姓女子因与要盘让卡拉OK店的林姓妇人起争执后,动手将林杀害,最后将她装
在桶内并倒入盐酸,弃尸在高雄桥头糖厂附近。桥头地院今下午宣判,依杀人、私行拘禁、
遗弃尸体等罪嫌,判吴男徒刑19年4月、熊女17年8月,可上诉。
今天下午2点25分宣判时,熊女在法警带领下到达法庭内听判,她在就座前,先微微鞠躬,
并在宣判前、后注视了几次同样到场的亲友。
吴男、熊女除犯下私行拘禁罪,同样判2年外,吴男犯的杀人罪,判14年10月、遗弃尸体3年
2月,应执行19年4月;熊女杀人罪则判13年8月、遗弃尸体罪判2年10月,应执行17年8月。
判决指出,7年前,林女因想盘让经营的卡拉OK店,给吴男以及熊女接手,双方接洽后,由
熊出了5000元作为押金,不料之后因房东不愿再让房屋供做卡拉OK生意,双方进而发生争吵
。
吴男先将林女强压在地,由熊女手持剪刀,强行剪下林女头发,还将她的衣服剥光,并将林
的手机收走,带往房间内拘禁。
过程中,林女趁吴男外出时,在房间内靠近防火巷窗户求救,熊女听闻即跑到房内与她发生
扭打,并用左手臂勒紧林女的脖颈,直到林反咬才松手。这时,恰好吴男返回屋中,得知后
便持长棍,猛殴林女的腿部、胸部、臀部等部位。
吴男、熊女2人将林女打伤后,不但未将她送医,反而拖到隔天凌晨时分,将她带离到桥头
区某处挖洞弃尸,几天后又再重回现场,将林女遗体挖出,载到桥头糖厂附近的捷运站,将
林的遗体装入塑胶桶内,另倒入盐酸、铺上水泥后离去。林的遗体直到去年4月才被发现。
合议庭认为,吴男、熊女犯后皆否认犯行,相互推诿卸责,虽熊女有赔偿意愿,但对于涉案
部分仍避重就轻,吴男则是全然否认有任何侵害林女身体、生命情事,且都未获林女家属谅
解,难认有所悔悟。
哇好虽小 所以林沙也没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