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maKumaKu (Ma)》之铭言:
: 北韩19日发表声明,声称马来西亚将一名北韩公民引渡到美国,决定和马来西亚断交,并称
: 马来西亚犯下“不可原谅的罪行”。
: 据《朝中社》报导,北韩外务省指出“马来西亚当局17日将我国的无辜公民当成‘罪犯’并
: 最终强制引渡给美国,我们宣布与实施特大型敌对行为的马来西亚断绝外交关系”。
: 外务省强调该公民是“多年以来在新加坡从事合法的对外贸易活动的工作人员”,指控他参
: 与“非法洗钱”是毫无根据的捏造、完全是阴谋,并强调“即刻起,对双方关系带来的所有
: 后果全都该由马来西亚当局负责,此次事件的幕后黑手及主谋美国也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 据韩国《韩联社》报导,马来西亚引渡至美国的北韩公民为56岁男子文哲明(音译)。美国
: 联邦调查局(FBI)指出,他涉嫌将酒、手表等奢侈品运至北韩,并经营空壳公司洗钱,违
: 反对北韩经济制裁,因此请求马国政府协助引渡。
: 对此,文哲明否认罪名并提出上诉,但于本月月初遭驳回,且马来西亚法院早在2019年12月
: 便同意引渡。
: 马来西亚与北韩于1973年6月30日正式建交,并于2003年互设大使馆,马来西亚也在2009年
: 成为首个北韩免签的国家。
: 金小胖震怒
北韩公民在马来西亚把奢侈品运到北韩
然后美国要求引渡
可是北韩人会反对对北韩经济制裁不是很正常吗
这种引渡方法怎么感觉跟中国没两样
还是说真的可以这样引渡
有没有国际法大师要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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