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是说……
恕删
: 而且,在下面推文
: 就有多位使用者觉得,该发文者根本就“把检察官当北七”、
: “文章内容真的很低俗,根
: 本不是废文是恐怖”等等,批评的似乎多于吹捧的。
: 反正说要“舒缓压力”,结果用错方式
: 最后惹上法律方面的麻烦(被约谈、进入刑事诉讼),就好笑了。
我觉得
根据原PO后续的描述
(亲自去警察局报案,指控在下面嘘文的网友妨害名誉)
这样的行为,
原PO应该是没有在担心法律方面的麻烦吧……
反倒是在下面嘘文的网友最后需要付钱与他和解的机率恐怕不低……
此种行为,其实就是大家俗称的“ ”吧?
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