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铨叙部修法 受免职处分公务人员一年内不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0-12-25 13:18:51
铨叙部修法 受免职处分公务人员一年内不得任用
考试院今天通过铨叙部提出的“公务人员任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持有双重国籍者,若另一国籍因该国法律无法放弃者,仍可在一定机关及职务范围内任用为公务人员;另外,依公务人员考绩法或其他考核法律受免职处分者,于一定期间后始得再任公务人员。
考试院表示,今天院会通过“公务人员任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适度简化修编作业,以回应机关弹性用人需要,并完备初任人员试用机制,以及合理规范公务人员任用消极资格,这次总计修正8条、删除1条,将于近日函请立法院审议。
考试院表示,这次修法要点包括新增试用人员如有其他不适任情形且有具体事实,机关长官得依实际试用情形,予以考核为成绩不及格,并增订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不得调任其他职系的限制,也增订各机关首长自新职任命令发布日起,不得任用或迁调人员。
另外,新增依公务人员考绩法或其他考核法律受免职处分者,于一定期间后始得再任,增订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因外国法令致不得放弃该国国籍,于一定机关及职务范围内,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明定未依限完成丧失外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者,应予免职的规定。
铨叙部法规司司长吕秋慧表示,过去曾接到陈情,考上公务员者具有中华民国及阿根廷双重国籍,但因为阿根廷法律规定持有国籍者不得放弃国籍,因此陈情人无法放弃,这次修正相关规定,让类似条件者可以任职公务人员,但仍有职务限制,不得担任涉及国家安全或机密等职务。
考试院长黄荣村表示,为了提升用人机关的灵活弹性,有效回应部分机关的实际需要,考试院同意铨叙部所提的修正草案,让机关在业务需要或情形特殊的时候,可以合并所属的同层级、同类别的机关,订定共用的编制表。
黄荣村表示,草案也增订机关对于有具体不适任事由的试用人员,应予以考核为成绩不及格的规范,以及受免职处分的公务人员一年内不得任用的规定,防杜被免职者有机会立即再任其他机关职务的漏洞,这些修正让试用制度和考绩制度的行使,更能贯彻“留优汰劣”的精神。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5119832
感觉共用编制表能操作的空间就很大
作者: DerCMyBoss (DerC我老大)   2020-12-25 13:20:00
大陆国籍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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