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一少女网交大楼警卫 仅认识一天被带回住处嘿

楼主: GGOPEN (狄会贵)   2020-12-20 12:29:39
※ 引述《KumaKumaKu (熊怪)》之铭言:
: 一名台中大楼警卫,去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年仅15岁的休学的高一女学生,两人在网络认识
: 后隔天,警卫就约少女出门,还带她回到家中连续发生两次性关系,女方事后担心怀孕,偷
: 偷到医院检查,被医院社工发现后通报警方,该名警卫遭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台中地院将郑
: 男判刑10月。仍可上诉。
: 根据判决书记载,担任大楼警卫的男子,在108年12月26日某时,透过线上交友软件“goodn
: ight”,结识当时仅15岁少女,也在对少女告知下知道她当时为高中一年级休学中,尚未满
: 16岁。但该名警卫竟色欲薰心,隔天12月27日下午,就带少女返回其当时承租住处发生性关
: 系,又隔一天的傍晚,二度带少女回家发生关系。
: 隔不久少女担心自己会怀孕,偷偷到医院检查,但医院社工发现她年纪尚小,立刻透过通报
: 系统告知警方,少女父母才得知上情后进行提告。
: 男方在法院审理时辩称,我不知道女孩的年纪,我一开始使用交友软件的时候,就有问过她
: ,她说她18,但我没有资料可以佐证。少女告诉法官,她是在交友软件上认识男方,进去网
: 站时因为年纪最小是限18岁,为了方便进入交友软件,所以年龄不是选择自己真实的年纪;
: 我有告诉他自己的真实年纪、现在休学中,还有自己的精神状况,我当时跟他说我15岁,休
: 学中,有忧郁症有在服药。
: 少女则表示,男方有说在当警卫,也拍摄他穿警卫衣服正在工作指挥交通的照片给她,在10
: 8 年12月27日见面之前,男方有看过我的照片我们也有视讯过等语。
: 法官审酌警卫未考虑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在女方智能及判断能力未成熟之情形下,侵
: 害女方性自主决定权,影响其身心健全发展,且未能与少女及其父母达成和解,亦未获得原
: 谅,因此判刑10月,仍可上诉。
: 一天就能上==
这葛故事告诉我们
如果限制18岁的交友软件
就不要再问年龄惹
再问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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