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啦
这件“人格治疗”论,自亘古至今,都算是天方夜谭吧?
凭著直觉行事,还需要顾著别人的眼光如何看待吗?
除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事:
“边缘性人格障碍,基本特征是一种人际关系、自我形象和情感的不稳定以及显著冲动的
普遍模式,起始不晚于成年早期,存在于各种背景下。诊断标准:
一种人际关系、自我形象和情感不稳定以及显著冲突的普遍心理行为模式:始于成年早
期,存在于各种背景下,表现为下列五项或以上的症状:
1.极力避免真正的或想像出来的被遗弃。
2.一种不稳定的紧张的人际关系模式,以极端理想化和极端贬低之间交替变动为特征。
3.身份紊乱:显著的持续而不稳定的自我形像或自我感觉。
4.至少在两个方面有潜在的自我损伤的冲动性(例如,消费、性行为、物质滥用、鲁莽
驾驶、暴食)。
5.反复发生自杀行为、自杀姿态或威胁或自残行为。
6.由于显著的心境反应所致的情感不稳定(例如,强烈的发作性的烦躁,易激惹或是焦
虑,通常持续几个小时,很少超过几天)。
7.慢性的空虚感。
8.不恰当的强烈愤怒或难以控制发怒(例如,经常发脾气,持续发怒,重复性斗殴)。
9.短暂的与应激有关的偏执观念或严重的分离症状。”
不过我倒觉得,没有相当大的关联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