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院拟立法 约聘人员任满三年可担任有职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0-07-11 17:16:43
独╱政院拟立法 约聘人员任满三年可担任有职等职务
2020-07-11 13:48 联合报 / 记者徐伟真
为了明确规范聘用、约雇人员的人事管理法制,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提出“聘约人员人事
条例”草案,在草案说明中指出,未来政府公务人力将整并为国家考试任用制的公务员和
公开竞争遴用的聘约人员,聘约人员若符合相关资格,得于进用满三年后,担任或兼任研
究等机关机构组织法规定有职称职等的职务。
草案说明指出,政府业务多元复杂,需要引进具备各类型的专业知能多元人力因应治理需
求,经由国家考试管道任用的公务人员是公务人力主轴,但政府因为专业需求和业务性质
差异,也运用契约机制进用的人力如聘用人员等,目前各类契约进用人员适用规定散见于
各种法令规章,对政府用人效率产生影响,因此拟具聘约人员条例,将各项契约进用人员
,整合在公法契约雇佣关系下,成为新的聘约人力制度。
根据草案内容,聘约人员指各机关列有预算员额,依照条例进用,主管机关在中央为行政
院与所属二级机关及相当二级或三级机关之独立机关,在地方为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及直辖
市或县市议会等,各机关进用聘约人员前应填计画书,中央机关由行政院核准,地方机关
由直辖市或县市政府或议会核准。
草案内容指出,聘约人员契约等别依职责程度及资格条件分为一至五等,以五等为最高等
别,五等聘约人员资格为有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并从事与将任的职务工作性质相关职
务八年以上,有专门著作或研究成果等。
另外,三至五等的聘约人员,除法规另有规定外,得于进用满三年后,担任或兼任研究、
实验、文教、医疗、专业科技、限期性任务功能组织等机关机构组织法规定有职称职等的
职务。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93958?utm_medium=fb&utm_source=udnnews
作者: emptie ([ ])   2020-07-11 17:20:00
@大卫
作者: uiue (星期日)   2020-07-11 17:25:00
@大卫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0-07-11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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