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实医材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06-13 15:01:53
还在想办法搞懂争议中……
今天不知早上还是午间时,卫福部官网就放了澄清图:
https://www.mohw.gov.tw/Public/Images/202006/096200613144003b71.jpg
尔后,再观《网络温度计》的懒人包:
新制上路后有什么改变
实际上此次受影响的只有“自付差额医材”,也就是健保给付固定费用,超出费用由民众
买单的医材,健保完全没有给付的“自费医材”则不受此限。根据健保署公告,受影响的
8大类医材包括人工水晶体、特殊材质生物组织心脏瓣膜、浅股动脉狭窄涂药装置、冠状
动脉涂药支架、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调节器、复杂性心脏部整脉消融导管、特殊材质人工髋
关节、调控式脑室腹腔引流系统,共计352项医材,将订定差额收费上限。初估在这样的
新制下,有高达89%的医材须因应上限调降价格。
自付额上限的法源依据
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45条规定,本保险给付之特殊材料,保险人得订定给付上限及保险
医事服务机构得收取差额之上限;属于同功能类别之特殊材料,保险人得支付同一价格。
为什么要设自付额天花板
根据健保署的懒人包解释,声称这样的作法是一种“超前部署”,解决同品牌同功能的医
材,但价格相差悬殊的状况。未来设立自付额上限以后,民众负担的费用就不会超过价格
天花板,以此来保障民众的权益。价格天花板则会参考各院所采购价、市价、国际价格与
成本利润等制定。
网友吵最凶的争议点是什么
不少民众担心设定价格天花板后,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医材进口商可能
认为这样的价格太低,便决定退出台湾市场,造成只有与价格天花板对应品质的厂商留下
。最重要的是“自付差额医材”本来就属于民众相较于健保全额给付的基本医材之外更好
的选择,对于自负差额较高的医材,可以自己评估决定要不要使用,订定价格天花板若因
此让医材厂商退出,别说是保障民众的权益,反而只会让“自付差额医材”的选择变少,
反向剥夺民众的选择权。
网友最常见的举例就是,原本一客牛排市面上可能卖100元、200元、1000元、2000元,现
在规定售价不得超过100元以后,未来就再也吃不到高于200元、1000元、2000元的牛排,
剩下成本卖100元还可以赚钱的业者愿意留下来。不过这样的比喻其实并不完全正确。
天花板上路后影响的是“自付差额医材”,也就是说,健保完全没有给付,原本就由病患
“全额自费”的医材不在此限,所以未来自付差额超过订定上限的医材,将不再能享有部
分健保给付。因此昂贵的医材并非未来就一定用不到,如果厂商没有因为定价超过上限,
无法纳入自付差额品项愤而出走,最有可能的情况是转为全额自费品项,还是可以使用的
到,只是必须花更多钱。
看起来,医保的问题,终究仍需由当局去调解才是……?
但利益关系上,设顶价一般反而会破坏市场吧……
作者: DerCMyBoss (DerC我老大)   2020-06-13 15:03:00
太长 15字内
作者: sffstpl (er)   2020-06-13 15:06:00
就是变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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