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0-06-05 14:43:57其实台湾的法案或修正案啊~很少是立法委员提出来的
大部分都是行政部门,或是相关团体去游说行政部门提出的
(BTW这游说,前镇子还吵过)
就连一些看起来是立委提出的法案,其实也是立委去找行政部门拟了之后提的
所以说刑法啦、精神卫生法啦
这些法条没修,简单讲就两种原因:
1.法务部跟卫福部不做事
2.法案提了,每次都躺四年躺到下一任重新开始
这次吵这个应该是1比较多,法务部卫福部互推,嘻嘻
所以你说法律人有没有责任?阿法务部官员是不是法律人?
法律人所属的团体有没有去游说法务部?
大概是这样啦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铭言:
: 外行人估狗大概的心得就是
: 立法程序基本上没有律师法官的空间
: 没有规定义务与责任 也没有权利
: 硬要说的话只有在提案(政府or议员)的时候
: 可能会去询问特定的法律人士
: 或者反过来由法律人士来建议议员提案
: 但也因为没有制度在这里
: 所以也没办法说"都没有"法律人试图建议修法
: 事实上应该是有喇 这好几年来也修了不少法
: 不过这又牵涉到什么样层级的法律人够格参与
: 这也缺乏制度
: 所以总结就是没有相关制度与规范
: 单凭律师跟法官 无法创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