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差1分考上律师 最高行政法院判启动“第3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0-05-22 00:55:24
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记者署名: 黄捷
3.完整新闻标题:
差1分考上律师 最高行政法院判启动“第3阅”
4.完整新闻内文:
18:57 2020/05/21 中时
陈姓男子2017年参加律师考试第二试,只差1分就及格,但其中1题2阅分数差
距过大,他认为有评分不公允疑义,提告救济。最高行政法院今判陈男胜诉
,撤销原处分,考选部应开启第3阅程序,再依阅卷规则计算总分,全案确定

律师考试二试及格标准是483.50分,陈男总成绩是482.50分,仅差1分就及格
,他申请复查发现,“智慧财产法”科目第2题第2子题“乙之行为是否构成
商标权侵害”占20分,第1阅得15分,第2阅却得3分,差异量逾该题题分60%
,存有明显差异。
陈男认为,依《典试法》及阅卷规则,若发现评阅程序有误或不公允、宽严
不一等情况,应启动重阅程序,平衡主观见解歧异,但考选部复查后,认定
未达条件,拒绝启动第3阅,陈男只好提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发现,对照该子题评分标准“优(16-20)、良(
12-15)、可(5-11)、劣(0-4)”,第1阅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属地主义
、商标法明知要件说明不尽详细,评定“良”,第2阅却认定构成犯罪,视其
理由酌予给分,评定“劣”。
北高行合议庭认为,2位阅卷委员有完全相反的见解,堪认其中1人出于错误
事实作出判断,致未能客观公正衡鉴,遂判撤销原处分,命考选部重新评阅
,依重新评分结果判定陈男是否合格。
考选部不服提起上诉,但最高行也认为评分标准确实有疑虑,应撤销原处分
,但阅卷委员本于个人学识素养与经验作出判断,不能因为见解不同,就由
法院介入认定必有1人判断是出于错误事实,故改命考选部启动第3阅程序,
综合3阅评分计算得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521005171-260402?chdtv
作者: altecaux ( )   2020-05-22 00:58:00
之前好像有个中医吵更久 可能吵了快10年ㄅ最后有让他申诉成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