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ptie ([ ])》之铭言:
: 这个人有点猛耶
: 只有文组学历,
: 结果靠嘴拿到一份月薪15万的工作
: 虽然只做几个月就被炒了
: 但这是不是说明了
: 这个社会是现实的…
:
突然想到这一篇
去找了新闻来看一下
许姓男子2016年4月起受雇于一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特助,他自荐谋得月薪15万的工资待
遇,但工作后3个月,公司发现他无法处理客户需求,开会时还会打哈欠不讲话,甚至吃东
西,因此将他降薪至10万。未料他未改善陋习,延迟交出的学历证明也仅是文学硕士,只有
在通识课修过电脑课程,根本不是当初他自称的电脑硕士,同年12月裁定解雇许男,他不服
公司决定,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皆判他败诉。可上诉。
许男自称是纽约市立大学电脑工程硕士,自我推荐进入一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特助,当时
公司确定聘雇他时,开出月薪15万元的条件,每月5日发放薪资,年薪总计210万。许男称,
公司在他工作到第3个月时就单方面减薪5万元,且2016年12月23日无预警与他终止雇佣关系
,要他离职,当时他表示要继续工作,但却遭拒,故向新北市政府申请劳资争议调解,结果
也破局,只好改提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
士林地院审理时,科技公司回辩,许男当时是自荐应征,履历上写着:从事高科技产业达
很长一段时间,曾任职于工研院电子所、华硕电脑、联想电脑、广达电脑、王安电脑等公司
,并表示他的专长为“专案管理、产品规划、研发管理,还曾在补习班教授软件撰写,对市
场敏感度高”,最后更强调自己具有专案计画、推行、解决问题的分析能力。当时公司蓝姓
董事长兼总经理经面试后,非常满意他经验,才决定录取聘用许男。
蓝姓董事长再表示,许男工作不仅对公司没有绩效可言,开会时还会以“肚子饿”为由吃
东西,就连制止他,他还会当着众主管面前拍桌表示不满,过程中有给他时间、机会,他依
然没有改善,又公司曾请他写简单程式,但他却一再推托拒不补缴,深深觉得他来面试时履
历内容有部分不真实,但考量解雇需符合最后手段性,才会先减薪5万。
高院审理时认为,总经理特助应与总经理相辅相成配合,但许男对产品软件、硬件、会议
都没有具体建议或作为,审酌公司已给他改善的机会,解雇解雇符合最后手段性,最后认定
康讯科技依劳基法“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规定终止佣佣契约于法有据,判许
男败诉。
所以她薪水偷惹八个月
至少偷惹八十万= =
有没有这么会唬烂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