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童“约砲”15岁少年 法官判双方互赔20万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一名国小六年级女童小美主动透过通讯软件,跟15岁少年阿强(
均为化名)约砲,2人跑到停车场厕所内“啪啪啪”,案件曝光后,双方家长“开杠”,互
相求偿,由于2人均未成年,新北地院审理后给双方各打50大板,判决互赔20万元。
据了解,去年4月14日,才念国小六年级的小美,在与游戏中认识的阿强聊天时,主动提及
约砲,2人前往新北市林口一间寺庙停车场厕所内发生性关系。
小美家长事后发现气愤提告,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审理后,认为阿强触犯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
罪,判处应予训诫及假日辅导。
小美家长认为,阿强利用小美年幼无知且有轻度身心障碍,根本不知道“约砲”的真实意义
,竟拐她到男厕强行性侵,求偿70万元;阿强否认“硬上”,并摊出对话内容,喊冤说是小
美主动约砲,也明白意义为何,加上他尚未成年,亦受到“侵害”,反制求偿70万元。
法院认为,小美主动约砲,亦明白“约砲”代表什么,加上她说不出对方强迫性交的细节,
因此判定是你情我愿,非强制性交,由于双方都未成年,均无性自主决定能力,各打50大板
,判双方互赔2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