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学妹性交要钱还威胁“告诉你爸爸” 恶学长被判刑
19岁林男见当时年仅16岁的校内学妹表达与理解能力不佳,陆续以帮忙网购、帮忙处理裸照
外流等理由敲诈,还在网络伪装警察,诱骗少女与他性交易,并数度恐吓少女给钱,否则就
要告诉少女爸爸,少女心生畏惧不堪负荷说出实情,彰化地院法官近日依侵占、强制性交、
恐吓取财等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7年11月起,少女因想在网络上买饰品,给林男3600元代买,但林男却将钱
花掉殆尽,骗少女被小偷偷走;他又见少女天真可欺,知道她曾拍摄、录影裸照给网友观览
,深怕裸照外流,他在脸书上假扮警察向少女胁迫称必须找人发生性关系,并且拍照录影,
裸照的事情才可解决等语,少女害怕裸照外流,而与林男联络,林男同意与她性交,但胁迫
应给予800元费用。
林男食髓知味,多次威胁裸照会外流,必须拿金钱处理等,少女连续付了4次500元到1600元
现金给林男。2018年3月25日到27日间,林男不断传讯息给少女“明天没有看到钱你不要怪
我找你爸爸要”、“你自己要承担后果”、“明天你自己处理好”、“不要最后让你爸爸知
道别怪我”,少女心生畏惧不堪负荷,只好跟父亲、班导告知实情。
法官审酌林男罔顾少女信任,将私吞少女交付款项,又对她强制性交,造成对方心理上难以
磨灭阴影,身心受创,并以恐吓手段取得财物,考量被告犯后已坦承全部犯行,双方达成调
解并赔偿10万元,判林男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