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狼父! 猥亵女友10岁女儿 重判8年4月

楼主: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19-11-01 14:13:48
笑死 "重判"8年==
唉 你岛司法
新北狼父! 猥亵女友10岁女儿 重判8年4月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男子阿明在2013年间趁与女友的10岁女儿小美(均为化名)独
处时,竟威胁说:“等等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跟别人讲”,随即伸手抚摸她的胸部,2015
年及2016年间,阿明又再度猥亵小美,甚至不顾她抵抗,强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审理后
,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及猥亵罪,判阿明8年4个月徒刑。
检警调查,2013年间,阿明当时见小美独自1人待在客厅,竟上前威吓“等等发生什么事
,都不要跟别人讲”,随即伸出狼爪抚摸胸部;2016年间,阿明又闯进小美房间,抚摸她
的胸部及下体。
隔年,阿明趁独处时,再度对小美说:“等等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跟别人讲”强行抚摸胸
部及下体,甚至不顾小美以手推挡、以脚踢踹,强行性侵得逞。
案件曝光后,阿明坦承犯行,并分期赔偿小美母亲30万元,获得原谅,他因此请求法院减
刑、从轻量刑。合议庭则认为,阿明身为小美母亲的同居人,竟利用此等关系,为逞一己
私欲,罔顾伦常,见小美年幼可欺而犯案,犯罪目的、动机、手段,不足引起同情,不给
予减刑,判刑8年4月,可上诉。
作者: bumingjiueli (不明觉厉)   2019-11-01 14:15:00
OP
作者: oz5566 (阿康)   2019-11-01 14:27:00
@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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