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袭大腿内侧再向上摸臀 热裤辣妹天天崩溃看精神科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王姓男子5年前尾随3名长腿妹,冷不防把“咸猪手”伸进长腿妹
大腿内侧,遭法院判罚台币15万,今年更变本加厉,不仅把咸猪手伸进长腿妹大腿内侧,还
一路往上摸臀。基隆地院审理后依性骚扰防治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
基隆市警局妇幼队长吴逸夫呼吁,民众若遭性骚扰要保持冷静,处理口诀“一抓、二叫、三
拍照”一抓咸猪手、二大声呼叫请求支援、三拍照蒐证,尽可能详细记下事发经过、熟记歹
徒特征。
此外,他还建议以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影以保全证据,如无蒐证工具则可请求在场的人协助蒐
证并报警,在人潮众多场所的话要勇敢呼救,请求路人及时拦阻加害人。
判决指出,37岁王姓男子锁定“热裤长腿妹”,今年2月间,见32岁路人小敏(化名)身穿
热裤,露出修长美腿,身材火辣,一路尾随,趁隙把手伸进小敏大腿内侧,再往上摸臀,小
敏被王突来咸猪手不禁大喊:“色狼!”,吓得王抽手,拔腿就跑。谢姓目击者见状,英雄
救美,在后一路狂追,将王男压制在地后报警。
法院审理时,王称:“非常对不起她”、“希望有机会能够当面跟她道歉。我以后不会了”
,希望能获得小敏原谅。
不过,小敏被王这一摸后,让她失去对这个社会的信任,每天都觉得不舒服,持续看精神科
治疗中,不愿见到王。
判决指出,大腿并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触的身体部位,属身体隐私处,将王依违反性骚扰防治
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判处王男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
警方指出,无业的王男5年前也曾对3名路人伸咸猪手,3名被害人也都有着修长的美腿,身
材姣好,想不到这次变本加厉,加码摸被害女子臀部。
王5年前遭检方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基隆地院审理后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15万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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