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ichipedia (善良★小埋骑士)》之铭言:
: 没有黄荣坚和许玉秀的书 看不懂这是在干嘛……
: 学说太多太杂
: 新过失体系(林山田)
: 构成要件:客观注意义务、义务违反关联性
: 罪责:遵守客观注意义务能力、结果主观预见可能性
: 客观归责体系(林钰雄)
: 构成要件:客观可归责性(含风险制造实现、结果可避免性)
: 罪责:遵守客观注意义务能力、结果主观预见可能性
洗澡雄的过失理论
应该是将过失犯的概念
切成构成要件阶层以及罪责阶层审查
审查流程应该会长这样
构成要件阶层中 只要具有客观可归责性里面客观义务违反
原则上主观只要没有故意就能成立过失了
顶多只要区分是有认识还是无认识
接着在罪责阶层中
还要另外考虑行为人自身的能力
对客观义务的违反是否有过失
所以要把视角切换成行为人
想像一下以他的能力
违反义务要处罚这件事到底会不会过于严厉
不会的话 就能成立过失犯了
: 个别化理论(黄荣坚、许玉秀)
: 这个完全不懂,因为手边没有采个别化理论的书
: 看到有讲个别化理论的都是解题书……
: 然而每本讲的都不一样
: 有的说是要在主观构成要件检验
: 有的说是要在罪责检验 到底??
至于个别化
则是把过失全拉到构成要件阶层审查
因此客观可归责性里面的客观义务违反
在这里就会把视角切换成行为人
假设行为人的能力本身就很高
那么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也会比较高
结果他竟然违反 客观构成要件就该当了
接着就必须在主观构成要件审查
行为人对义务的违反有没有预见可能性
有的话就过失犯构成要件该当
不须要再去罪责阶层审查过失
若无阻却违法罪责事由
就成立过失犯罪
不过这种东西
考试上应该是没有用处啦
反正大家都制造并实现法所不许风险+预见可能性
就直接成立过失了
哪有时间在罪责阶层检验= =
对了
参考看看就好
我自己也不确定
然后有不合理、写错、过译的地方可以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