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检举方没有错
只是既然是非当事人检举
那就变成说要看当事人是否同意
板主私自判定是具备风险的
其实即便是当事人检举
被检举者解释之后 当事人也不是百分百不会接受
这就是现在皇城的机制
上面我应该BM板都有说过类似的
主要是现在这个改法提案
我不知道 不管是藏字还是公开准许
我昨天问过 到底是怎样的人 才会在一般发文的时候
特地公告大家说 ㄟ 可以来连推喔
发文被大家推 甚至连推 可能是很愉快的事情
但是如果我藏字 甚至公开准许
这不是超级奇怪的吗?
要是让人觉得"怎么有那么不要脸的人"怎么办?
再来就是 藏字找出来 板主就要接受吗?
并没有这回事吧?
这就是我对这提案很不爽的地方啊
"你可以公开准许阿"
这不是公开羞耻PLAY吗? 不是每个人都敢阿
规则可以定 但是这显然的反人性阿
那就只是为了定而定的规则而已 实质上的禁止
你真正想防范的反而是防范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