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铭言:
: 如果有个没PTT帐号的
商家
: 发现有人推文人森攻击他
或是发文骂这家是黑店
众多推文一起骂
: 而自己被用站方管道外的地方接受检举
刚好这家店脑板是我表哥的堂妹开的
打电话跟我表哥森气气
: 是会受理吗
: 受理的+1
: 不受理的+2
: 我是会+1啦
: 反正横竖都要处理
: 程序是一回事 对错是另一回事
: 错的事情又不会因为程序变成对的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9-09-10 12:22:00批评商店算人身攻击吗?
作者:
hollande (心爱骑士来喔)
2019-09-10 12:23:00你表哥是哪个板板主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9-09-10 12:24:00一般板务等级的规定对人身攻击定义不会去含法人吧= =
作者:
GGOPEN (狄会贵)
2019-09-10 12:26:00店家不是法人
作者:
GGOPEN (狄会贵)
2019-09-10 12:27:00要也是妨害商誉 民事而已
作者: BigCat 2019-09-10 12:28:00
不是针对这个事,不过如果真的把这边当不可说二板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9-09-10 12:28:00那这个很容易掰,只是对象是亲戚的话,板主自己要避嫌。
作者: BigCat 2019-09-10 12:31:00
节制一点啦,有些东西不是我说了算有万一的话也是劳师动众,好歹也替那些义工想一下人都快不够用了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9-09-10 12:36:00非站内管道又在这之外认识的该避就避,没得避就只能从宽。至于那个万一,我只能说人大部分的时候不会想那么多...
作者: BigCat 2019-09-10 12:38:00
就提醒一下,不然有万一了我也只能该怎办就怎办了(默)吃饭去,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