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Polo3 (艾POLO衫)
2018-07-06 12:06:45履行说—债务人有交付无瑕疵勿的义务
所以交付瑕疵物=没有履行契约=不完全给付
另外359还有瑕疵担保
两个要请求权竞合
担保说—债务人指交付特定物的义物
故交付瑕疵物,但只要在契约成立时已存在
仍不构成不完全给付
有例外是:出卖人故意不告知或过失不告知等可归责之事由,仍因其违反附随给付义务而
构成不完全给付
然而,同样的359物侠担保是无过失责任,因此出卖人不论有无告知皆应负责
另外其法律效果有:解约 价减 损赔
与不完全给付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