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糖不要这么生气,
没事没事。
我觉得要不要删文是自己的事情啦,
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些记录可以留着,
日后回来反省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而已。
※ 引述《surimodo (超高校级好吃棉花糖)》之铭言: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铭言:
: 删撒小
: 正面对决呀
: 反正你有板主解释权怕什么
好可怕喔
删文也不行ㄟ
没怕阿 但我爽 去跟板煮建议禁止自删阿
: 我们顶多只有板主靠北权 也不能干嘛 取暖罢了
: 阿所以咧?
: 你分身推定过程就有问题呀
: 你讲这些根本没回答到有罪推定的问题
: 其他板关西洽辟室
: 我也可举海贼板跟pad板呀
: 那边要分身经过帐号部确定后才能处理
可以举例阿:)
我要表达的是
现存仍有很多看板以在帐号皆违规情况同IP直接简易判决
怎你就没这么正义凛然阿
再说在本身皆违规情况下加重叫有罪推论ㄇ
我不觉得ㄟ 这跟同条累犯加重是相同道理
而且使用者觉得不公平
透过申诉这项就会先解除辣
只是之后会不会永桶就不知道了
: 顺便多事告诉你
: 就你那条来说,有两个情况
: 1. 没水桶开分身(例如甲,乙两人同一人)都违规
: 但是西洽没管分身(或看不出有禁止开分身)
: 站方也容许一定分身
: 所以就算分身一起违规,并无加重的合理性(毕竟这是站方与西洽都容许的行为)
: 2. 分身开水桶
: 上篇讲过了,法条打架的问题
: 你的意思是当事人要是判473,申诉查出来,就属于站方认定分身,永桶
: 只要不申诉,属于板主认定分身,没送站方,所以只要桶一年
: 是这个意思吗?
: 不然我实在看不懂什么第二选择的说三小
: 这种订板规的逻辑还是第一次看到
那你现在看到了
: 我4觉得啦
: 不要管分身就好
: 管了还要开个后门冲康
: 屁股痒?
不知道ㄟ
可能板小不会有人开分身所以看不到这条存在的必要性吧
至少板主群觉得这条很实用送过很多次分身查询阿 ㄏ
话说你是不是甲阿 不是要冒犯 开口就是屁股痒 觉得ㄏ
: 这边打最爽 一句一句当
: 漫吐不管分身的 谢谢
我也没在管漫吐管不管
只是对于板煮竟然对分身查询不熟悉感到震惊
不过用不到不了解可以体谅辣:)
: : 从来就严禁被桶帐号以分身或其他人代为发文
: 喔好 那你怎么不订规定
3-9 4-7 4-19
随便举就有三条是禁止分身的板规
所以我才说真的要讨论吗 我只是一直把同样板规搬出来而已
看不熟然后又要我订既有板规 是要订ㄐㄐ?
: : 只是分身没违规没理由桶而已
: 你订不就有了,自己不订规则说本来就禁止? 有事吗?
这太屌了 我要highlight
前一句才什么有罪推论 现在就要把无违规没理由桶的人桶ㄟ
好扯喔 是不知道无违规不能送帐号部 还是觉得人权可以随意践踏没上限阿
: : 变成因为分身没理由桶所以本尊转文也不该桶ㄟ
: : 是不是偷偷抽换了概念阿
: 板规没禁止分身的情况下
: 禁止更宽松的转文莫名其妙
同上 一堆禁止的板规这里说没有
不是瞎了就是无知
: : 上一句才说不要用ip桶
: : 这里就在说因为分身发言没事所以代为转文也该没事ㄟ
: : 怎么不是提一个可以合理桶分身的理由阿
: : 这样很怪ㄟ 那水桶本尊意义在哪 要不要干脆特赦阿~
: 你自己不订定桶分身的板规怪我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