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吴姓男子去年6月间,把珍藏多年的9本色情漫画书刊上网拍卖,却被警察买下法办
,台中地院一审认为,吴男透过露天拍卖的“成人专区”贩售,已采取不让未成年男女观
赏购买的适当安全隔绝措施,据此判决无罪,检方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却认为,吴男卖
色情书刊虽不构成刑法陈列猥亵物之罪,却有2本漫画有未成
年男女学生猥亵图画,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特别法”,据此撤销无罪原判
,改判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
二审认为,这2本漫画有少男少女裸露猥亵图画,还有“这就是中学女生的全裸喔”、“
你是国中生吧?可不可以陪我做爱啊?”等对话,漫画虽是虚构绘制,但儿童及少年性剥
削防制条例第28条,也将“图画”涵盖在内,避免色狼观看儿童或少年色情图画之后,采
取实际行动去伤害儿童或少年,据此撤销无罪判决,改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
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