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PTT讨论到板务最常见的人治、法治、自由心证...
人治:认为国家兴衰治乱的关键在于统治者的贤能与否,而不在于法律的一种主张。
法治:一切依据法律,力求公平公正,并依此推行施政、治理百姓的制度。
自由心证:无论何种证据,其证据力的强弱,及采用与否,
在合乎常情、无悖法理等的原则下,悉凭审判官的心理判断,
而不受任何拘束,称为“自由心证”。
结果现在的人讲到自由心证好像是把自由跟心证拆开来再合并理解,
变成像是过度自由的心证,其实也只是你不认同对方的价值观而已。
而人治跟法治是相对一体两面的,跟法家韩非说的权术势不可一无同个道理,
现在讲到人治就代表不公正,而法制就很公正?那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呢?
感觉人真的很奇怪,我以为要尽量正确理解一个词的正确意思再正确使用是很基本的,
要延伸使用的话也不是不行,但三人成虎,有些人就这样被误导了...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