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尼] 13岁国中妹身上飘“精味”!妈妈惊闻出真

楼主: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7-12-01 13: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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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国中妹身上飘“精味”!妈妈惊闻出真相…愤告19岁男网友
一名19岁王姓男子透过脸书上共同朋友认识一名就读国中一年级的13岁少女,隔天就去对
方家发生性关系。少女母亲突然返家撞见,检查女儿身体,闻出身上竟有男人的“分泌物
气味”,愤而提告。法院依对未满14岁性交罪判处3年4个月,新北地院30日再判王男及其
父母须赔偿少女20万元、少女父母各5万元。
王男认识少女时,直接询问几岁、是否处女?聊天后,隔天他收到少女网络购物时误传的
家中地址,开口表示要去对方住处,一到少女家,立即对少女指交,性器进入。
两人做爱过程中,少女母亲突然返家按门铃,王男冲刺时一度不愿停止,随后在少女母亲
准备开门前赶紧躲在墙壁与衣柜缝隙间。母亲一进门,发现少女用长版上衣盖住下体,还
发现王男躲藏在房间内,上前质问,王男仅尴尬说:“阿姨不好意思。”随后离开住家。
少女母亲赶紧问女儿有无被侵犯?但少女始终不愿正面回答,因此母亲要少女躺在床上,
帮忙检查身体,竟闻出少女身上参杂着“男人分泌物”气味,才知道女儿被王男侵犯,愤
而提告。
王男辩称,以为少女已满18、19岁,更称是少女主动脱衣诱惑,用身体磨蹭。法院认为,
王男以前还是少年时,就曾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被裁定保护管束;且此次侵犯的少女脸
书上仍有身穿国中运动服的自拍照,认定王男应知道少女岁数,因此依对未满14岁性交罪
判刑。
少女事后身心受创,时常作恶梦,学业一落千丈,因此与父母各对王男与王男父母求偿
200万元、100万元;但王男与其父母辩称,两人是你情我愿,且少女甚至还交了新男友,
因没有受害情结。
法官最后认为少女未成年受侵犯,有精神上与肉体上之痛苦,也影响了身心健全发展,因
此判决王男、王男父母须赔偿少女20万元、少女父母各5万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1/1063560.htm
作者: asd2260123 (南部大葉文組夜校肥宅)   2016-12-01 13:49:00
所以非处闻的出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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