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见识到黄色鬼屋的嘴脸
消费者在那边买 Mac 几乎完全没有保障
还要付出超多的时间跑调解和诉讼
因为友人没有 ptt 帐号
以下代朋友转贴他的购买和维修经验
希望让版友能避免悲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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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由起因 http://h1229925.pixnet.net/blog/post/209754577
本文出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83&t=4798692
2016.05.12
今天到台南市政府14楼的消费者保护室,协调我的 MacBook Pro 维修争议
需要进行协调的事由,流水帐记录在部落格 Mac Retina Screen Flicker (萤幕闪烁)
今天在场的人有
消费者(林大哥/我跟老公)、灿坤代表、Apple代表,
还有一位消费者保护官跟一位协调委员(律师)
开始前听见消保官说:“竟然有苹果,第一次碰到”
会议开始,由林大哥帮我们阐述我们的问题,再来由灿坤发言
灿坤代表人说公司立场就写在纸上
坚持消费者在送修前电脑萤幕右下角就有裂痕 (拿了一张我们之前提供的照片,还放大到A4大小)
他们的态度表明,这是消费者送修前就破裂了,所以不会做任何赔偿。
灿坤代表也有把我的电脑拿来,消保官他们也看了我的电脑,看到很明显地破裂
但是维修单上并没有注明任何裂痕!!!
https://pic.pimg.tw/h1229925/1458536035-4291443065_l.jpg?v=1458536049
协调过程,一直无法厘清到底是在什么时间点萤幕破裂以及是谁造成的
灿坤死咬照片,只说有可能照片那个点就是造成萤幕闪烁的问题
消保官/调解委员也觉得灿坤代表只是说【疑似】【可能】,但是却不是很肯定。
消保官后来也问灿坤,假如是门市人员在收件时没有检查到裂痕,后续会怎样处理?
灿坤代表只说 当然会对门市人员进行惩处,但损坏的部分还是要由消费者负责。
反正灿坤代表就是很坚持公司立场,根本无法达到协调
协调官也说 灿坤这样不行啦!
之后大家就僵在那里,后来消保官就说 “不然就由我决定,维修费就除以3”
维修费 $16600,Apple、灿坤、消费者(我们)就各付1/3。
Apple跟灿坤的两人就说 他们没有决定的权力,必须要回报公司
我们也知道他们俩只是被公司推派来的,没有什么权力可言。
所以最终敲定 7天内 (5/19前) 要给我们回复,是否接受维修费平均分担。
如果这一次协调无法达成协议,就要走民事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