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与人面交应该多注意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2:07:28
昨夜与板友交易手机
因写到仅拆封检查 完全没用过
因约在板友居所楼下 并不是照明良好之处所
相信对方的上站数比我高(很怪的点 我懂 但基于互信原则加上时间急迫)
大致看了一下手机本体imei码跟盒子相符 就完成交易
回到家准备开始使用 发现耳机孔下有刮痕(我一定是鬼遮眼 那么大伤当下没看到)
立刻回应给板友 但板友当下没有回应 line不回 电话不接(昨夜21:30左右)
直至刚刚才回应 (今日11:10)
对方回应 因为面交当下无此状况,所以没辨法帮你处理,谢谢
其实卖方这样说也没错 (毕竟已面交 且离开事发地)
还是烦请大家面交已拆封的物品多费心检查
谢谢
作者: sietto (都是夜归人)   2015-06-26 12:16:00
已经面交还发这种文,只能给嘘了
作者: justenvoy   2015-06-26 12:16:00
不想买全新未拆 有拆的给你检查 但没检查到要怪对方很奇怪?自已没检查到就认了吧
作者: ShawnJustin ( 无聊时的伴 )   2015-06-26 12:18:00
你要怎么举证不是你弄到的?
作者: justenvoy   2015-06-26 12:19:00
推楼上
作者: gordonliu (阿抛)   2015-06-26 12:20:00
以后谁敢卖你东西
作者: TTLKING (台湾菸酒王)   2015-06-26 12:22:00
面交还不仔细看
作者: johnko1987 (约翰胖子)   2015-06-26 12:23:00
又不是没让你检查在先==
作者: Frtdd (豸里豸苗)   2015-06-26 12:25:00
买所谓的已拆检查就是有这个风险...又没比较便宜还要担这风险,何必花钱找罪受
作者: accordingto (accordingto)   2015-06-26 12:29:00
...
作者: aaa1 (黄线上的乡民)   2015-06-26 12:30:00
因写到仅拆封检查 完全没用过 翻译:拆封摔到但没用过
作者: ducamao (Macha)   2015-06-26 12:31:00
请约在公共场合仔细检查.......
作者: aaa1 (黄线上的乡民)   2015-06-26 12:32:00
下次请买 全新未拆或已拆封仅检查 无摔无泡水
作者: ducamao (Macha)   2015-06-26 12:33:00
我的ipad mini也是在板上买的,约在捷运站看了快半小时才拿钱出来 不然以后请直接在官网买谢谢
作者: FableKevinS (FableKevinS)   2015-06-26 12:38:00
加油
作者: avonboy (跳接台大IP真快速)   2015-06-26 12:49:00
人家也可以说你刮的啊
作者: dan831127 (恩铭)   2015-06-26 12:50:00
怪东怪西 说不定真的是自己弄到的
作者: pbk5547   2015-06-26 13:00:00
看来你不是很懂民法跟民事诉讼,请问你要怎么举证?
作者: ilanedward (Ed)   2015-06-26 13:01:00
呵呵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3:02:00
真的 很难举证 看样子我八月八号也别考司法官了对方来LINE要我澄清 不然就是妨碍名誉 (刑309)那我只好澄清对方是善意出售者 是我没检查仔细了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5-06-26 13:04:00
356条 有说除非是不能立即发现之瑕疵 否则买受人必须 概括承受 外表那么大的刮痕 你没看到不能怪卖家吧 而且你面交检查过也离开现场 你要怎么举证不是你用的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3:05:00
其实对方是好卖家 交易过程都很愉快 (这是事实)其实我没打算怪卖家 只是提醒他有这件事的存在看对方要怎么处理 对方回应那句也是事实发此文 也只是提醒大家 购买拆封品请多仔细检查自己弄的 膜不会还在上面 正常人会先开机而不是先插
作者: kevin605060 (提摩他老爸)   2015-06-26 13:13:00
只是提醒 没必要透露卖家资讯吧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3:13:00
耳机 对吧?好 我认同kevin605060
作者: pbk5547   2015-06-26 13:18:00
呃...你这样还是没办法证明他给你的时候就有存在瑕疵耶,实务跟考试两回事呀孩子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5-06-26 13:21:00
都面交了 请证明不是你自己刮的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3:22:00
谢谢PBK5547老师 真的实务跟考试是二回事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呀
作者: xxhellosexy (你好性感)   2015-06-26 13:24:00
帮补血 不是只是提醒大家要注意而已吗嘘这么凶
作者: pbk5547   2015-06-26 13:24:00
我不是什么老师呀呀呀,只是提醒你一下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3:26:00
有指导就是老师 礼貌上答谢是应该的
作者: dauker (豆)   2015-06-26 13:54:00
推一下
作者: shinytown (shinytown)   2015-06-26 14:26:00
我也觉得是善意提醒,没人想花钱买到这种东西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5-06-26 14:28:00
关我P4
作者: lunasea2005 (校长兼撞钟)   2015-06-26 15:16:00
你个版?
作者: dreamkill (CNT)   2015-06-26 16:29:00
呵 你刮的吧 给你拍拍
楼主: dracula0317 (有信来了喔)   2015-06-26 16:45:00
应该不会有人想刮已购自他人手机来自刮吧? 谢拍拍XD
作者: stivan (Stivan)   2015-06-26 19:34:00
都已面交银货两讫 没什么好提醒不提醒的
作者: cy91244 (牛鬼蛇神)   2015-06-26 22:01:00
Zzz
作者: gordonliu (阿抛)   2015-06-26 22:23:00
我是看到他说要浪费司法资源嘘的
作者: dan831127 (恩铭)   2015-06-26 23:31:00
作者: erinfeng (erin)   2015-06-27 02:14:00
...假提醒真讨拍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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