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van (亚鲁特)
2014-09-26 02:23:03已售出 谢谢
[物品型号]:iPhone6 金色 64GB
[物品规格]:64GB容量
[保固日期]:台湾 Studio A 原厂保一年 至 2015/09/25
[原始发票]:附发票
[随机配件]:原厂配件 (耳机 小豆腐 传输线)
[连络方式]:站内信
[交易地点]:士林/天母 或是 天母至台北车站之间各捷运站
[交易方式]:面交为主 邮寄加收运费
[交易价格]:28000 诚可"小"议价
[其他备注]:台湾Studio A购买 不是水货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4-09-26 02:26:00就黄牛啊(挖鼻)
作者:
leolf2 (op)
2014-09-26 02:34:00花了两天排队,这价格还ok吧...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湾) 2014-09-26 02:36:00
不过版规也没说不能卖高吧?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4-09-26 02:36:00不想买就别去排呀 有人逼他去吗?板规没说但我看了就想酸一下 板规也没说不能酸啊
作者:
netting (小内)
2014-09-26 02:38:00好啦好啦 大家和气点喔...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湾) 2014-09-26 02:39:00
我记得某版无法卖高,就跑来这啦XD
作者:
netting (小内)
2014-09-26 02:41:00某版好像不能卖高 其实本版也一直在讨论这个争议话题
作者:
netting (小内)
2014-09-26 02:44:00目前做法仍然是给版友方便 所以维持现况但往往会发生像推文笔战的一些事发生 所以我们有还在看如果今年状况不好 可能往后会全面禁止售价高于MSRP吧说实在的当版主真的吃力不讨好啊 让我小小抱怨一下 XD刚还有人被砍文 我要他站内信把“现货”的证明给我看因为那人不会发文附图 还说要告我限制他言论自由我现在皮皮挫的等他发存证信函给我呢 科科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4-09-26 02:47:00刚我还在想一堆删除文出现在板上是怎么回事XD
楼主:
kvan (亚鲁特)
2014-09-26 02:48:00抱歉版主 让您麻烦了 如觉得不妥的话在请协助删文 谢谢 :)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湾) 2014-09-26 02:48:00
版主辛苦了(拍拍),其实不管能不能po,还是有其他管道啦
作者:
netting (小内)
2014-09-26 02:49:00我蛮好奇的是 如果一个版的风气都不允许黄牛的存在那黄牛抬价后的商品 在那个版卖的掉吗?像前面有几个被我砍掉的水货超贵文 也是有写售出的啊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湾) 2014-09-26 02:53:00
有些人还是有方法(笑)
作者:
tcj7838 (Adonis)
2014-09-26 02:54:00是说一堆写售出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售出
重点只在自由心证,管理者认为黄牛认定是自由市场机制还是觉得不认同就应该要从自主管理做起而已
作者:
netting (小内)
2014-09-26 02:57:00嗯 pttgogocat说的部份不错 我会和另一位版主讨论一下
至于是不是真的售出无碍于管理价值选择,再说我也可以PO个100万写售出啊 XD
市价其实很难定义,建议要规定就以定价会轻松一点,苹果也是这样管理经销商啦 XD
作者:
netting (小内)
2014-09-26 03:02:00嗯 就MSRP啦 了解
作者:
slent67 (史兰特67)
2014-09-26 03:39:00我觉得不能这样比 每个人的成本不同水货商也是冒着滞销的风险 不想被赚就别买就好但如果是预购单的话 我就比较不能忍受这样赚
作者:
mars1396 (mars1396)
2014-09-26 04:00:00科科,告人喔? 笑板主辛苦啦
作者:
ericno1 (痞子虎 哥哥)
2014-09-26 04:22:00卖价不可高于市价 这点就很有争议 定价25500 但现在这时间有哪些地方可以买到这价格阿 通讯行都飙到30000了
作者:
DJony (乐透王)
2014-09-26 06:53:00排队工是要给的,价钱合不合理,大家自己衡量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4-09-26 07:11:00
ptt是不得盈利的 高于市价是该禁止 不然助长黄牛这么想赚钱就去其他地方卖
作者:
SafinLai (Together We Can)
2014-09-26 07:52:00谁说PTT卖价不得高于市价的 有的板可以有的不行罢了
作者:
owenx (欧文)
2014-09-26 08:39:00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九、 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络设置目的之行为:(一) 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除非PTT搬出台大,不然PTT上的‘商业营利行为’是被禁止的不过台湾的‘规范’就是没有罚则啦~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