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宪兵版版规 V1.3

楼主: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1-03-08 10:09:27
宪兵版版规v1.2
一、版规
1.请善用推文,禁止一行文、注音文、张爸文、不雅字眼文章;
并禁止政治文、买卖文、亚太转让、笔战文、不当连结文、和宪兵完全无关文等。
经发现并备份于精华区后,劣退删除,再犯则停权一周。
2.严禁涉及人身攻击(如性别.身分等)之文章或推文。经发现并备份于精华区后,
直接劣退删除文章,并停权一周。
3.本版严禁军机文的出现,经发现后备份于精华区版主区后劣退删除文章,
并停权一个月。军机文定义,详见机密文类别
4.[公告]为版主专用。使用公告贴文者,直接劣退删除文章,并停权一周。
5.随意嘘文,停权三天;恶意者(连续同一篇多次或多篇无意义嘘文)得永久停权。
6.以上文章判定由版主认定,不得异议;以任何形式再犯者永久停权。
机密文类别
二、机密文类别
1.文章内不得出现国军演训时间、地点、内容。
2.国军作战计画,调度等业务及军事机密。
3.单位级职姓名相关资料请勿在文章内出现,如有必要请以代号乱码代称,
不得出现全名。(简单的说就是单位和人名和级职三种不可同时出现两种)
4.前送作业单位、时间、内容(就是到外岛的时间、单位、内容)。
5.单位驻地名称与地名请不要同时出现;营连级单位不得同时出现单位编号、
 驻地名称(营区名称或地名均算)、单位性质。
6.指挥部与各单位之隶属亦不得出现。
7.请勿发问单位所在地。
下述单位不属本条版规列管范围,须以机关名称称之,不得以营区代称。
各军司令部;国防部博爱大楼;总统府等国家政府行政机关;各地区宪兵
队及宪兵指挥部;军事学校;新训中心。
版务相关
三、版主群警告方式
版主群如发现板上有违规事项,得以推文、回信、水球方式进行警告违规,
如板友经警告后未进行改善版主得依照版规执行处分。
四、版主群之责任与义务
本版版主除依照PTT站方规定之事项有维护板上秩序之责任义务外,
役有遵守国家法律之责任与义务,故因本版部份内容有牵涉国家机密需配合
有关政府机关调查者,有配合调查之义务。
五、所有处分后续事宜
1.版主群因系统因素无法得知相关人员停权期限是否到期,故被停权之相关人员
得于时限期满后自行告知版主,版主始能解除停权限制,敬请版友配合见谅。
2.相关人员被劣文得依照PTT站方规定解除劣文
3.如遇有国家调查机构之处分请版友自行负责,恕PTT站方以及版主无法提供任何协助。
其他
本版规修改自Militarylife军旅版;如有未尽事宜版主群得以增减。
v1.2于2008年10月04日公布实施。
v1.3于2011年03月08日公布实施。
作者: suppressor (我爱夏天)   2011-03-12 12:37:00
宪兵版 开始戒严了吗 这样大家都不用聊啦 没啥好说 掰
作者: apsol   2011-07-22 08:13:00
有人引战喔~~
作者: SAIYAMAN (Bruce Lee)   2010-03-06 17:39:00
原来宪兵现在还是党机器,威权体制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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