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版友们底下推文讨论和对判决有很多想法,
所以新开一篇对上一篇判决回复。
判决参考是参考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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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K5GLcx (MLB) [ptt.cc] [公告] 水桶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LB/M.1464882197.A.9B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0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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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鱼”一词我认为是本身即具有贬抑性质的词语,
即使前后文并没有贬低的意思,
但底下版友说的replacement player就是很好可以替代的词语,
想要认真讨论的话真的没有必要用太过引战的话。
假设如很多版友认为,
应该要依上下文判断“杂鱼”一词的使用是不是具有贬抑性来决定是不是要水桶的话,
反而才会让这条板规更流于板主主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