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22 21:45:37基于之前LIVE 文的罚则不是非常详细
我跟其他两位版主讨论过后
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15 天水桶
第三次15 天水桶 + 该年度不得再发LIVE 文
若已受不得再发LIVE 文的处分 还是照发
以闹版计 水桶半年
此外 原本的版规除广告文外 最大只有明载15 天水桶处分
这样罚则也是不足 (看看那个SUCKStaiwan.....- -")
因此加上累犯条款
三个月内闹版引战 累积进第三次15-day DL
第三次 可处罚一个月到三个月
在被累犯条款处罚后三个月内再犯 至少半年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