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嘘id 条款 (我的Q&A) - Addendum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7:20:54
Addendum:
1. 昨天我不小心把文章砍了 所以又贴出来 打扰到大家很抱歉
2. 我的想法一直是嘘id 条款有他的精神存在
但确实关于嘘id 条款 实施上有他窒碍之处
所以我很努力想要跟大家讨论合理妥适的修改办法 也交流了不少
但我必须承认 在选举截止版主上任前要找出让人满意的办法
似乎无法办到
而关于这条的情绪争辩 刻意挑战版规etc. 作为太多 甚至蔓延到其他讨论文
这对讨论版完全无益
因此我现在支持 如果我当选 会先suspend id 条款一到两个月
期间我们慢慢再来找出比较可以的办法
上面想法我跟Homura 和goopa 也初步讨论过 基本上他们都不反对
please note: 引战跟多次无意义推嘘文的版规当然还是存在的
谢谢大家.
=============================================================================
基于大家都很关心这个条款 我来做个我的看法懒人包
之前的讨论可以在#1FvW_48j和#1FwUwF-T 的推文底下看到
=============================================================================
Q1: 我就是纯粹看xxxx 不爽 难道我不可以嘘他吗 这是我的"言论自由"捏
Herlin: 我无法接受这样的"言论自由".
因为讨论版不是让你发泄私人恩怨的地方
而且我不觉得在稍微大一点的版,
会有任何版主 (除非他打算放牛吃草了) 可以认可这样的言论自由
如果这样可以被允许
啊难道改天两票人互看不爽 你就烙人在版上嘘我 我再烙人在版上嘘你?
这是讨论版还是黑社会?
Q2: 可是我觉得xxxx 常常来乱 版规也都管不到他 所以我们才会讨厌他
我们是为了MLB 版好!
Herlin: a) 最常被举例的zxxx 现在在水桶里 为什么会说管不到他 这不是管了吗?
b) 不管各位是把一篇文章嘘到X1 还是XX
版主都没办法因为这样就把人水桶 他还是得照版规做事
不管谁来做版主 都是这样
也就是说你就算嘘到XX 你还是没改变任何事 除了喔我把他嘘到XX 这样
你认为不好的做为还是无法被管束
如果你认为某人的做为现在版规管不到他 但是确实很不好
你要为了版好 你要做的是建议且敦促版主加进合理的新版规
比如最近的live 文规范就是个例子
c) 至于在没有犯版规 也说不上来哪里有问题的文章里 还是无差别嘘
这样也算为了MLB 版好吗? 说不通吧!
Q3: 这样的版规只是开给某些人爽而已 没有意义!
Herlin: 我不觉得. 第一你无差别嘘, 底下很容易引起乱战, 而且几乎都没什么意义.
第二你讨厌他所以你觉得不管他po 啥底下都是一片红通通真爽
别人看了觉得莫名其妙一片红通通很反感
第三无意义推嘘文妨碍阅读和讨论
第四你觉得让他爽没有意义 那为什么让你爽就有意义呢?
版规拟来是想要保障讨论区的基本品质 不是为了谁爽不爽..
Q4: 如果zxxx 有一篇发文或推文根本就是来乱的 难道我爱怎么嘘你也要管?
我就嘘他id 难道不可以吗?
Herlin: 确实.
版规和版主的裁量权存在 就是要规范怎样的发言是"可存在讨论"的最低下限
假设一篇文章被宣判违反版规 或者被版主直接删掉
那就是版主裁量这篇文章不需要存在讨论
那嘘的人还必须指出哪里欠嘘才可以嘘 基本上是多余的
好 加起来也就是你"可以"在文章或推文底下嘘id, 如果你认为这确实nonsense
到会被我删除或甚至再加水桶处分 那假设我不认为这样的文章或推文有啥问题
那很抱歉 被水桶的就是你了.
Q5: 我认为确实不该只因为是某些人发言 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嘘 即便发言合乎版规
但是嘘id 版规没有好处 实施起来只有让状况变糟 而且可以规避啊
(下略各类废推废箭头擦边球)
Herlin: ok, 如果我觉得我最后会在这件事上被反对id 条款的人说服的话
这大概是机会最大的路线
如果你还是要坚持 我本来就有权看到谁的文不由分说就让他一片红
那你只好选别人 或是投废票 不是选我了
所以 如果你不要id 版规, 那我们必须来想一想处理的alternative
其他版规可以引来处理的大概两条
一是引战 二是无意义推文 不然就干脆关嘘
关嘘我觉得这需要再做一次投票 而且关了之后还是要处理废推或废箭头
有人建议除非真的战了 再拿引战条款 否则无差别嘘id 不需要再做处理
好 我必须说我认为这是个很烂的方法
为什么....本来被无差别嘘的当事者检举了版主会依id 条款处理
现在他要出来战 版主才会出来处理
啊这样处理意思是你比较希望当事者出来战吗?
然后大家全部关进去 十五天后再来一次?
这除了加深彼此嫌恶 周期制造吵架 没有别的好处
再来是多次无意义推嘘文
这个好处是可以涵盖比较多的擦边球
但注意版规是多次 而且这是有理由的 推文的意义与否裁量本来就会比较宽
没啥意义的推文大家多少都推过 只要只有一两行 不重复
基本上不会也不该有事
所以拿这个裁决会变怎样呢 嗯 首先这就要扩大解释
本来是一个人制造一堆无意义推嘘文他要被罚
现在要罚的是一群人合力制造一堆无意义推嘘文
然后假设我基本上抓类似无意义推嘘文到达四次就算多次无意义推嘘文
会出现一些很奇妙的现象
比如一个人嘘zxxx 没事 两个人嘘zxxx 没事 三个人嘘zxxx 没事
第四个一嘘前三个加他全部有事
又或者只有第四个以后有事
不管怎样 喜欢嘘zxxx 那些人 变作要抢头嘘二嘘三嘘 抢不到就没得嘘了
嘘zxxx 的quota = 3
这样做有比较好吗 嗯啊啊说实话我不是非常肯定啦
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嗯 我想像力耗尽了 就先这样吧
※ 编辑: Herlin 来自: 111.240.181.81 (07/01 17:23)
作者: 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2012-07-01 17:24:00
问题是没了某Z有某JZ 难道H大爱看那种文?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17:26:00
引战累犯一定程度(ex.3次DL)直接DFA如何?
作者: online33 (就是这样!)   2012-07-01 17:28:00
突然觉得谁会当已经都知道了XDDD
作者: 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2012-07-01 17:32:00
觉得谁会可以继续开心在这边PO那种怪文我也知道了lol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17:55:00
告诉乃论不采用吗?? Herlin大不是也觉得不错?
作者: nolander (自己国家自己救)   2012-07-01 18:28:00
这样好多了 告诉乃论也是个办法 好好考虑吧~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8:57:00
要不要参照棒球版新增一个黑名单条款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8:58:00
目前ID条款的争议来自几个被板友认定闹板的帐号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8:59:00
如果ID和黑名单条款一起施行 或许可减少些争议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2-07-01 19:05:00
其实怎么定义别人闹版呢?Z尻有时候真的发无意义文,但有时他是认真讨论,每次都说他闹版其实也满怪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08:00
某Z的主要问题在于多次抢发live文且内容错误百出又多次再推文和板友吵架 经多次劝导仍故我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10:00
其实这已经可以依照板规一处理 只是..........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11:00
"本尊受罚期间,以分身在本版活动者,处罚加重一级。"这条板规在这个案身上根本是放置play
作者: 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2012-07-01 19:13:00
人家说那是他弟跟他室友 你们不要误会这么NICE的Z这中间一定有什么NICE的误会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13:00
如果某Z想认真讨论 那何必在王建民被打爆时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14:00
发一篇说王建民的下一步该如何这类的文章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15:00
在这个时间点发这类文章.....司马昭之心 路人皆知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9:16:00
嗯我希望各位讨论版规怎改 或者对我的想法提出意见或疑问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17:00
哈哈~真的很NICE 想法这么一致 连推文的调调都一样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19:18:00
今天如果换个人发文 解读又不一样了 到底是有人爱战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9:18:00
关于特定版友的言行 well 你光讨论你觉得他怎样讨厌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19:19:00
没错 这里是讨论MLB的地方 不是公审特定板友的地方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9:20:00
啥想法这么一致这东西 虽然我不愿意放大决 但是好像不得不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20:00
本人是建议设立黑名单条款再施行ID条款会较有说服力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19:21:00
#1Fx3YJcR 上头的17941 很简单的司马昭之心 王被打爆能不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9:21:00
你是版友 你说我就是讨厌他 fine 不花一秒钟我要当板主 我能不能拿我就是讨厌你 你给我闭嘴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19:22:00
能发类似言论 有对照组 能不能在文章底下有正常的讨论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9:22:00
这样的态度来管版 我不可以啊 不是吗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19:23:00
能 这就是对照组 amazing 上头的dduionomo一定是先知知道过几天会发生这种事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19:25:00
我笑歪了,楼上提的对照组真的太明显XD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25:00
抱歉~我刚刚举例的确有不妥之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28:00
我承认我犯了以人废言的错误
楼主: Herlin (性感猪猪)   2012-07-01 19:35:00
啥是黑名单条款再加ID 条款 可以说明吗讲清楚 我才可以跟你讲我的看法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19:36:00
黑名单是针对累犯 逐步引入三振条款 #1FqpRE4H (Baseball)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19:37:00
也就是蓄意闹板条款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38:00
组务也有类似建议 #1FqCkLEP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40:00
抱歉让Herlin 版主及部分板友感到不快m(_ _)m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2-07-01 19:41:00
漫吐有恶意访客条款可以参考 不过争议还是蛮大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42:00
不知Herlin和版主认为如何?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19:48:00
漫吐恶意访客条款参照 #1C6EdPHU (Suckcomic)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19:53:00
所以现在ID条款到底有没有实施阿?有的话17985嘘的都桶一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19:54:00
原PO目前只是候选人,有疑问请洽版主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19:57:00
桶 竟然板主组务都觉得在网络世界就要做到不以人废言
作者: 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2012-07-01 19:58:00
早就有了好吗 麻烦小a某板主的公告文 各种中奖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0:00
抱歉我自认现实生活中 做不到什么对事不对人 讨厌某人还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01:00
防线退回到我想以人废言 不行吗? 这倒是可以跟板主反映一下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01:00
我也不够这么圣人 或许我该去自尽了 ˊ_>ˋ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3:00
能无视感觉 喜欢他说的话 然后到了网络世界就要当个高道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4:00
得的人 装模作样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2-07-01 20:04:00
(  ̄ c ̄)y▂ξ 讨厌他就别看他的文就好..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2-07-01 20:05:00
还特地这么自虐进去看 再嘘文 你是粉丝啊...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2-07-01 20:06:00
坦白说我看文章根本不看ID...也不是什么高道德标准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7:00
@@ 你看文章都从ID开始看吗? 我是只先看文章标题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2-07-01 20:08:00
我都看到标题找有兴趣得看,看完如果发现有点废才会看是谁其实就也不太会特别注意谁发文.所以觉得Z尻没很影响到我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09:00
其实那种文应该冷处理 只是还是会有人看不下去进去吵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9:00
反正板主们要实施此条款 根本无法阻止阿 顶多就是被桶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10:00
不知道楼上有没有经历过去年8月~季后赛那一波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0:00
出来我看到他还是嘘 如同他出桶继续po文被嘘一样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2-07-01 20:10:00
发文还好... = = 可怕的是还会在推文里跟大家唇枪舌战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11:00
大量开live文洗板 就算不会进去文章也很难不注意到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2:00
知道阿 抢po 开打前几个小时就先卡位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14:00
当时一进mlb板就看到同一帐号大量po文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15:00
去年八月那个时候不就说明看ID狂嘘存在?虽然我的看法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16:00
和板友吵一吵后删文 又说板友集体霸凌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16:00
是要嘘就让他嘘,既然有开嘘文就没什么难看的问题就是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17:00
又跑去其他板友的live文教训po文者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7:00
抱歉我就是讨厌他 因为我在条子板已经原谅过他一次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18:00
以上 讲古完毕 (  ̄ c ̄)y▂ξ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8:00
结果去年world series game6 打完马上就PO个 什么条子被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9:00
逆转创记录的国内新闻 说要来讨论 是要讨论啥?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20:00
结果被条子板永久水桶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0:00
access板友,你讲的我也有跟到,但无助于解决板主的问题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21:00
有人八成可以说啥私人恩怨 假如我按个2 嘘个空白文 会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1:00
除非你要搞因人废言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22:00
记得大将军引进黑名单条款也是因为这件事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2:00
我觉得要先讨论的是“整片嘘文”难不难看,需不需要解决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3:00
如果大家都觉得没差,自然不需要特别阻止嘘特定人士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27:00
那篇明明就是他分身 可是版规却没管 这又是?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29:00
ID条款立意良好 只是现在被多数板友解读为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0:00
"阻止嘘特定人士"条款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2-07-01 20:30:00
这点其实就蛮好的 很多版其实都有被水桶 不可再开分身之类的规范 还是能请版主要试运作看看吗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31:00
板规第一行就是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1:00
记得之前有板有建议过 但板主群决议不采用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31:00
=.= 置底板规前两行就是分身条款了
作者: 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2012-07-01 20:32:00
板主就相信了他的说词是他弟跟他室友阿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33:00
板喵 我有时真替你感到难过 同样的问题要不断重复解释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3:00
有些板规定在他板有水桶纪录 如果处反板规会加重处罚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2-07-01 20:33:00
@@ 直接往下读了 抱歉..orz..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34:00
习惯就好 哈哈 XD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4:00
进去板规就有分身条款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35:00
对阿~有版规 可是却没桶?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35:00
MLB板从以前就不以他板行为为处罚之根据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36:00
zkow ←并没有被MLB板水桶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36:00
不过用他板事情做为桶人的依据的确是不好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7:00
但本人觉得还是可以参照其他相关板的水桶纪录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37:00
惊! 原来是我误会了(跪)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37:00
如果真要这样做 那更早之前的系垒一鸽 bbb 或是美国派等人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38:00
早就因为在其他板所领的水桶 在这里被处分无数次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8:00
早就掰掰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39:00
所以版主人真的太好了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2-07-01 20:39:00
(好人卡 递....)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0:00
跟板主群人好不好无关 纯粹就是因为只要那些人没有在MLB板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1:00
有实质的违规行为 则基本的推发文等权利 都应该受到保障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41:00
zkow讨人厌->我以人废言->本尊没有到门槛->分身一起桶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42:00
门槛的问题不去找站长 在这边为难板主 有什么意义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2:00
推简单扼要的流程图 XD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20:43:00
版喵大 zkow有在这被ohb桶过 还不只一次咧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43:00
反对的人 当初user043未到发文门槛换成miniblog时怎么没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3:00
我当然知道他有被桶过 我也有桶过他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44:00
"实质的违规行为"->..............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1 20:44:00
跳出来 又是另一个对照组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4:00
重点就是 目前的他并未被水桶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7:00
你可以说他连门槛都达不到 连文都不能发 自然不会被水桶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20:47:00
现阶段的累犯条款或许可考虑加重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48:00
但在站务明确规范使用者劣文之相关规定前 可以说他钻漏洞
作者: ccf0423 (挥挥衣袖,两袖清风)   2012-07-01 20:48:00
版主真难为啊,加油^^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48:00
推文变成板有和版主吵架了 Herlin 抱歉m(_ _)m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49:00
如同你们不认同以人废言 我们也只好找条款漏洞钻阿 XD
作者: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12-07-01 20:50:00
又或著说 违反门槛之规定 但门槛这种东西 到底要算是看板的的一种规定 还是就只是个设定 这又有得解释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52:00
言归正转 请问版主如果要维持ID条款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53:00
传 是否需要其他条款一起配合使用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54:00
搭配告诉乃论不好吗? 不懂为什么不采用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1 20:55:00
版主们也知道ID条款的争议在哪吧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1 23:47:00
现在正职版主选举之际,选完才会动板规吧。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1 23:50:00
我一直认为,针对ID嘘,对人不对事的嘘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1 23:51:00
是吃饱太闲,活在PTT的小朋友才会做的事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2-07-01 23:51:00
有些ID被嘘是因为对自己PO有问题文章做特别的护航,还在推文
作者: borriss (松)   2012-07-01 23:53:00
主动的应该也不多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2-07-01 23:54:00
中战起来,一副我的自由最大、版规是屁的状态。这在其他版早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1 23:55:00
以人废言出社会也很正常吧。 这就要看那个人到底有多...。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2-07-01 23:55:00
就永久水桶了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1 23:56:00
上面多打了个不
作者: ChannelV5566   2012-07-01 23:56:00
重点是嘘文根本不痛不痒 又不是劣退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1 23:56:00
不好意思,可能没说清楚,我要讲的是心态像小朋友的人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01:00
心态成人 就可以做到? 楼上麻烦您告诉我你现实生活 可以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02:00
对事不对人?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3:00
我现实的确是对事不对人阿XDXD 又不是吃饱太闲 没事找事做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4:00
不管对错,对人不对事,对现实有啥帮助?毫无益处嘛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5:00
不过说真的,网络上对人不对事就算了,毕竟是虚拟世界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6:00
可是现实还这样,为免也太....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06:00
如此圣人的表现 我实在满佩服你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7:00
心胸狭窄的人,才会在现实生活对人不对事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8:00
圣人? 这应该是正常人该有的心态吧XDXD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11:00
是吼 我是没办法啦 工作遇到finance 的来一定都会想 这家伙是来找麻烦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00:12:00
这个条款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板主制定他 强力为他护航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3:00
我怎么觉得你的例子 跟这一点关系都扯不上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00:13:00
但是执行面时乱来 看过好几次嘘ID都没事 你要叫人怎样信服?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2 00:15:00
先解释17941跟user043这两件事 可以吗? 还在不断扣板主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5:00
说真的,身为一个主管,他对人不对事,他不爽的属下做多好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6:00
他都有意见,你觉得这种人际关系会有多好?我是不知道大家的生活圈啦,但是我在职场10年了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7:00
现实生活,对人不对事这种人,如果一般职员人际关系会很差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8:00
主管也只是低阶主管,升不上去,因为属下不信服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00:19:00
不同人用不同语气问同一个问题本来就会有不同答案阿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19:00
我主管就像你说的那样阿 人际关系不好 能爬上去当主管吗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00:20:00
这个每个有一点点点点点点点社会经验的都会懂吧^^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21:00
总之离题太多 我实在佩服您如此圣人的行为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1:00
呵 PTT很有趣 每次都会 = 刚好我的XX就是这种人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22:00
你看那些搞政治的他们还对党不对事哩,还不是步步高升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3:00
说真的啦 对下属有大小眼的人 人际关系会好?XD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23:00
我只能说,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不要自以为是去衡量别人。如果这属下是烂人,Why not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5:00
如果他是烂人 那代表 人 事都有问题 不是吗?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25:00
呵呵 请问你这句 是对事还是对人?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26:00
well,我想今天被嘘ID的几乎都是人事都有问题啦。谁吃饱太闲只是看ID不顺眼就嘘,八卦板有但MLB版很少看到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27:00
你现在在这边看到被嘘ID的几乎用劣迹斑斑都不足以形容。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7:00
纯嘘ID 很多吧XD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28:00
至少这边,这个case不是啊
作者: masamune (正宗)   2012-07-02 00:28:00
对照组不就看到一堆在嘘zkow的?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9:00
不过大家开心就好啦,我对上ptt这种休闲活动来说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29:00
你不觉得不分青皂白就拿自己的正义来说嘴,也很小孩子气吗lol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30:00
我不知道那个公司升等还要靠下属耶 XD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0:00
这不叫正义吧XD 这不是做人应该有的基本态度吗?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31:00
本尊劣二且多次进出MLB板水桶,这不让人有成见根本是圣人标准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1:00
呵 我就不信对人不对事 看不爽的人 工作能力强也要斗走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2:00
这种人有办法做到高阶主管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32:00
以德报怨何如?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32:00
我只能说每个人都像您一样就世界和平了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33:00
当然你奉行无论如何,何人何事都要对事不对人,我也只能说那是你心中的正义了。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5:00
那板主看你不爽,直接桶你,你会 1.认了 2.去组务申诉?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6:00
反正标准看人嘛,不是吗?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36:00
如果我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当然就是去申诉囉。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37:00
等等,我们在讨论看ID嘘这件事吧。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7:00
不是说标准要看人吗?那不就自由心证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8:00
既然自由心证,标准要看人,那你们讨论这条款的意义在?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38:00
但你一句对人不对事是小朋友才会做的,恕难以苟同。你知道有种东西叫前科吧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9:00
我明明就补充了 是心态像小朋友 而且这是我个人感觉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0:00
我也没逼你认同,毕竟有些人就是这种心态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40:00
我也觉得这是你心中的正义,这是我的感觉XD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41:00
至于关掉ptt你是不是真的如此 谁知道呢 XD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2:00
你开心就好阿,反正板主做事是照板规XD没关系阿,你也可以脑补我不是,你开心就好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0:44:00
就算有前科的人 也只有再犯的时候才会被加重判刑刑期关完出来 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也没人可以有意见难道可以因为他犯过罪就被随便一个人拖去枪杀掉或监禁?连扔石头或随意辱骂都不可以好吗....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44:00
这边不就在讨论未来版规可以修改的方向? 欢喜就好囉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5:00
看了下来 我对楼上的枪杀和监禁举例有意见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45:00
嘘 是枪杀? 是监禁? 是污辱?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46:00
你有前科我还不能不认同你啊?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0:46:00
不要以为你随便嘘一句一点都不痛痒 被告的多得是喔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6:00
就算犯的是偷窃 出狱以后不会被人指指点点也不可能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47:00
我还真的不知道一个"嘘 xxx"有被告成的,有判例吗?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7:00
嘘的被告那是人身攻击 少扯远了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48:00
我没攻击你也没污辱你,纯嘘XXX 到底告哪条告的成啊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8:00
还蛮常看到明明只是犯15天水桶的板规.只因为乡民不爽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9:00
就说干嘛不永久水桶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0:49:00
现在来看就是要嘘随你 但板主不会去桶他或干嘛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9:00
嘘人跟杀人放火一样严重 PTT众管理者岂不是罪魁祸首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0:50:00
看起来很像看到有前科的人 就拉着警察说快去把他关起来某些人的行为就是这样 (摊手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0:00
不要转移话题啦,先来告诉我被告的到底哪里多的是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1:00
L大 你举的跟警察哭夭这个例子才是正常的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0:51:00
承认,所以修正成上述论点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2:00
但警察可没有把那些人都抓去关15天喔 起码在台湾没有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2:00
的确是这样XD 很多乡民看不爽某些ID,明明没犯板规乡民也巴不得板主把那些ID永久水桶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3:00
虽然选举结果出来还很早,但我先表态一下,我支持Herlin大的的看法。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4:00
我认为即使是在网络上也要谨守网络礼仪,而对事不对人只是一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4:00
每个人观点不同啊,我现实中也是支持屡犯终身监禁or剥除人权的,这点还真是抱歉。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4:00
其实嘘id条款会被抗议的原因 我想不只是单纯这个条款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5:00
样很基本的素质,虽然要做到的确不容易,但还是得做。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5:00
嘛,不过同样是支持嘘ID板规,有些人会被嘘有些人不会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6:00
不过某些乡民比较像是 对方还没再犯 就想叫板主判终身监禁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6:00
我想这跟处理态度还有有没有配套措施有关系就是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6:00
但在实务上目前是遇到了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7:00
但法官如果站得住脚,我想多数人也没啥好说的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7:00
所以如果我当选 会先suspend id 条款一到两个月 <=附议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7:00
起码我认为板主要做的就是公正,而不是像你说的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7:00
我想有一个很大原因是不同板就是不同法令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8:00
人我比较没再注意。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8:00
ZMTL:你不觉得有些态度有些标准,就是要看人吗。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8:00
式,而不是因噎废食。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8:00
这边的板友应该不少人看过某z在各版乱来 导致更不爽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0:59:00
我说了,我认同执法者有执法者的考量,但你也不能要求其他一般人不能以人废言。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9:00
而这边的板主对他算是相对性的较为宽容 变成落差很大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1:00:00
标准因人而异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单纯执法者要尽量公正是必要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1:00:00
一般人以人废言(乱嘘)没关系 管理者(板主)可不能乱桶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1:00:00
我怎么觉得很多人希望板主也能以人废言XD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1:00:00
不应以人废言在别板几乎是道德标准 但在这板是会水桶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1:01:00
告 诉 乃 论 就 好 了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1:01:00
至少今天Herlin大发表了他的想法跟配套措施,还没看到"很多人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1:01:00
要诉诸群众压力我就很不以为然了 这就是民粹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1:01:00
简单来说 还不就是这边的板规相对较适合某z继续"发展"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1:01:00
以人废言如果存在个人观感中 那是个人自由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1:02:00
但如果以人废言变成行动 => 空气嘘 => 会影响版面所以版规从严,规定犯规者水桶说的通,但实务上的问题要解决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1:04:00
我不认为判决该诉诸群众压力,但民意所向那应该有一定的讨论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1:05:00
价值与讨论空间,这篇文不就是在讨论吗。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1:07:00
有些东西本来就不能多数决的喔 特别是牵涉到权利的东西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01:11:00
没有多数决啊,有直接把这议题诉诸公投吗XD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与懦弱)   2012-07-02 01:12:00
不论现状有或没有 这点东西还是要提醒一下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6:17:00
确实有些权利需要保护,但某z并不是需要特别保护的对象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6:22:00
被嘘他也不会被桶(除非自己要战),他要战自己被桶是自找的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6:31:00
但现在是只要嘘他id就无差别桶,反而有对他保护过头之嫌
作者: zeroiori (无月散水)   2012-07-02 07:44:00
保护某Z不被嘘??还是保护什么可以说明一下吗??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8:13:00
这条款只有让他不被嘘id还有多少实益?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8:14:00
现状反而是更多不满的刻意挑战版规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8:15:00
个人认为这规定到头来只是更激起对立加上找版主麻烦...
作者: wahaxdman (挖哈XD面)   2012-07-02 08:34:00
纯嘘guessxx 看你在homesale 发表过的言论 还敢说自己
作者: wahaxdman (挖哈XD面)   2012-07-02 08:37:00
对事不对人 果然房仲只会出张嘴 XDDD 可笑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2-07-02 09:19:00
问题在无异议嘘几乎只发生在zkow跟一些偶尔会出现有问题的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2-07-02 09:20:00
的文章,所以多对这个多加解释我真的觉得意义太小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2-07-02 09:21:00
如果是普遍广泛性善意提升版风是对的,但是只有个人......这也难怪很多人会对这个规定更不满.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2-07-02 09:23:00
因为事实上群众就是认为这个规定是替zkow量身打造!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9:30:00
推楼上 因为这个条款的出现时机点与某z太吻合了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9:32:00
之前某u,系垒一鸽被嘘id也没这东西挡驾,唯独...
作者: r790528 (羽月於雨月語月)   2012-07-02 09:39:00
私倒认为是情况越来越严重才导致这个条款的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2 09:40:00
另一个流程 被乱嘘->忍住 默默离开 or 没忍住 下来战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2 09:41:00
被乱嘘的如果就此离开倒是遂了某些人的意 但若是后者的话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2 09:42:00
乱嘘的反而变成引战的乱源 因此 板主必须就此来进行管制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2-07-02 09:50:00
所以直接用引战/人身来判决就好了啊XD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7-02 10:00:00
引战就用引战判啊 说了很久就是要搞个id条款害自己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7-02 10:01:00
在那边解释嘘有多可怕多可恶 没有人会相信啦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10:13:00
推爆了 真引战就用引战条款即可,搞个特别条款则是挑起另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10:14:00
一个战场 怎么看都不是管制而是再引战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10:18:00
说穿了这规定管太大+出现时机太敏感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10:19:00
引战就用引战判 讲了三个月了板主是看不懂还是怎样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10:20:00
我有时真替这个版感到难过 问问题板主都装傻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7-02 10:21:00
唉呀习惯就好啦 都快下台了
作者: kurtc (夏日的误会)   2012-07-02 10:33:00
出社会这么多年~每个人都嘛说对事不对人 说都很容易^^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2012-07-02 10:37:00
这东西我好几年前就试过了, 推不起来的... ╮(╯_╰)╭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7-02 10:38:00
说真的之前版主都说引战条款没想像中好判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7-02 10:39:00
规定很严,个人认为引战就引战直接桶了就好...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11:24:00
只能说键盘圣人不意外了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红袜迷)   2012-07-02 11:26:00
何必惹尘埃 就这样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11:37:00
ROFL 某人果真是个键盘圣人
作者: borriss (松)   2012-07-02 12:53:00
因为乱嘘讨论那么久了 引战无误...
作者: ARODisGod (娘子快出来看上帝)   2012-07-02 13:07:00
你是板主 你想怎么管就怎么管 不用在那边假民主了ptt一堆键盘圣人和键盘酸民 真有趣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2-07-02 14:32:00
某Z就喜欢爱引战然后又死不承认啊 跟bbb之流的差不多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2-07-02 14:33:00
然后他几乎每个板都要参一脚 不要脸也不是这样
作者: maxspeed150 (听说茉夏分手了)   2012-07-02 14:43:00
某Z连在日本偶像团体的板都可以拖人下水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2 14:51:00
Herlin看到这篇一定会痛哭流涕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2-07-02 14:57:00
某Z真的很爱到处点火,P1挂掉时还在P2站务板发表PTT商业化的高见XD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2 17:31:00
某z昨天在布板倒是发了一篇还不错的文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2 17:33:00
组务倒是比大家还关心某Z 连他在什么板发文都一清二楚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7-02 17:34:00
不好意思 布板本来就是我常逛的板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2 17:35:00
马上上线了~真是太神奇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2 17:46:00
想说楼楼上怎么和版主感情这么好 原来是组务大人 失敬~
作者: dduionomo (貌似开朗的孤独感)   2012-07-02 18:45:00
唉 我看到这边真的....觉得为什么版大 查理零一 Herlin
作者: dduionomo (貌似开朗的孤独感)   2012-07-02 18:46:00
等等这些聪明人要来当版主呢?上帝生给你门这么好的脑袋
作者: dduionomo (貌似开朗的孤独感)   2012-07-02 18:47:00
我觉得用在上面这些对话真是天大的浪费可以请这些台湾的顶尖脑袋去想些怎么解救台湾的方法吗
作者: dduionomo (貌似开朗的孤独感)   2012-07-02 18:48:00
管板就算了吧 真的~~~我反对Herlin当版主!!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18:56:00
救的了台湾 却搞不定个小条款 嗯....
作者: CoastToCoast (Coast to Coast)   2012-07-02 19:20:00
搞不定的是酸民吧 XD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杀意)   2012-07-02 19:46:00
这板酸民算少了 要是到其他板早就被酸到死~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20:09:00
板主都会酸球员酸人了 人人皆酸民 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