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与警告

楼主: ohb (好胜的命运是失落)   2012-06-18 00:05:15
依板友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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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FrqWsIY (MLB) [ptt.cc] [公告] 水桶与警告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MLB/M.1339508790.A.4A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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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sXX 6/12 ohb □ [公告] 水桶与警告
yankeefat, yeng1217, redwing875
不断攻击特定人士并连续进行针对性的挑衅
吵架引战理论上来说双方都应处份

yankeefat, yeng1217, redwing875 15-day DL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2-06-18 00:08:00
Sabathia721是某个新垣结衣的分身帐号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6-18 00:18:00
是最喜欢声称不在乎的那位检举吗 XD
作者: nickofbsb   2012-06-18 00:18:00
那个在洋基也被永久桶
作者: wpd (??)   2012-06-18 00:30:00
875牺牲哥又牺牲了 不意外
作者: au03vu3   2012-06-18 00:34:00
纯嘘版主按错补嘘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2-06-18 00:42:00
一个爽是会造成啥对立妳跟我说?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0:50:00
人家开分身引战你说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呵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0:57:00
爽=>对立15DL。 分身引战=>个人自由无视。 呛分身=>15DL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2-06-18 01:18:00
.....爽 那个还好吧QQ
楼主: ohb (好胜的命运是失落)   2012-06-18 01:23:00
在DFA台湾选手这样子的消息下面嘘"爽" 很高的机会造成对立吧.
作者: jerryklu (鲁凯)   2012-06-18 01:32:00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47:00
对不起,小弟有点问题,有谁可以替我解释一下呢?发文限制需要劣文篇数1篇一下,不是指所有板的加总吗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48:00
同个ID在其他板累计的劣文超过2篇的话应该没办法在MLB板PO文吧?(还是小弟的认知有误?)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49:00
如果是这样的话,本尊被劣2,分身应该也不能PO文会比较合理吧?不然设定PO文限制的意义是。。。?
作者: mdfh (您真内行)   2012-06-18 01:49:00
推桶爽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0:00
或者我可以开个xxxxSUCK的帐号(xxxx请带入任何ID,队伍,etc.),还是IDIOTxxxx(请带入任何ID,球员,etc然后发篇十分有内涵的文章也可以吗?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1:00
但这个ID不算是违反板规吗?还是可以说不应该以ID废言类似TaiwanSuck这种ID明明看起来就很令人不愉快啊,这不算是攻击到同样住在台湾的人吗?对小弟来说,这种ID很挑衅,充满著引战的气息,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2:00
那为何不能很理性的针对ID表示自己的不满呢?而同样是板主公告,在某段时间后突然被嘘到X都跑出来(先前明明都是正面评价)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3:00
是不是表示被嘘到X之前的决策有很大的瑕疵呢?不然没太大的问题怎么会被嘘到X都跑出来。。。?还烦请指教,谢谢。m(_ _)m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2:29:00
针对新创帐号那边回应一下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2:30:00
他如果本尊劣二,以确认的分身是否还是能发文?即使分身ID无违反版规的情况下?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2:31:00
因为版主回应并没有回到这个问题,只说重新注册要时间但并没有解释如何预防可使用的分身在本尊被劣后持续活动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6:00
对于重新开个帐号那段或许我的表达不是很好,我想表达的是:想来乱板的有很大的机会同时拥有2个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7:00
以上的ID吧?那假设本尊ID被水桶,他只要开分身ID上来不闹不就没事了吗?也不会被水桶。(如果照目前规定的话)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8:00
那水桶本尊ID的意义在哪?我想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点吧另外关于anti的ID,如果其ID很明显地犯了板规3,也许是板规2,那为何不能嘘?为何不能水桶处份呢?对于anti国家等的ID,目前的情况就是站务组不一定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9:00
会帮忙挡掉,这种期待有点不切实际吧?而目前已存在在ptt上的类似ID,如果在MLB板上PO文,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0:00
不能嘘,不就表示我们不能对这种充满挑衅意味的ID表达自己的不满?即使这个ID本身犯板规也拿他没办法不是吗?而之前造成板友众怒的ID,不就是因为各个板友在表达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1:00
他们的不满吗?既然该ID或其分身造成众怒,甚至引发争吵,那不就是犯了板规1?那不能嘘不是很吊诡的一件事情吗?不因ID废言的立意很好,但说真的,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2:00
目前的做法只是让有心的人方便大钻漏洞而已,不但无法改善板上风气,更只是让整个板变得乌烟瘴气。如果某个ID起初造成众怒,变成板友看到ID就嘘,那也是他先让人有不好的观感,那应该要做的事情,不就是他自己必须先认清这个情况,慢慢累积优质文章,然后最终取得大家的认同才是正确的做法吗?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3:00
不然按照目前的做法,只要换成分身1,分身2,分身3,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4:00
然后无限循环。这种情况大家还能拿这种人怎么办?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5:00
板主能拿这种人怎么办?不就只是连不满都不能表示而已我想这是为何o大会被嘘到XX最主要的原因吧。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2:00
另外补充刚刚没说到的一点,如果被劣2,分身还可以发言的话,那发文与推文限制中,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3:00
劣文篇数 1 篇以下的意义是?就ptt上各个看板而言,那个劣文篇数应该是指所有看板的总篇数吧?假使我这个ID在其他看板累积到劣2,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4:00
我可以写信给你们板主说:我想发言,可是系统不让我发言,因为我在其他板被劣2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5:00
可是我在MLB板很乖,没被劣文,所以请让我PO文这样吗还是其实只是我的认知有误?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6:00
系统上的设定是我在其他地方劣2也能在MLB板上PO文呢?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7:00
辛苦板大了。还烦请指教。谢谢。m(_ _)m
作者: r790528 (羽月於雨月語月)   2012-06-18 03:31:00
劣文是总计的阿 所以该帐号有两篇劣文就没法发文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33:00
在DFA台湾选手的消息下面嘘"爽" 有很高的机会造成对立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36:00
但在台湾ptt用taiwan sucks 等等ID却不会有很高的机会造成对立??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41:00
小弟的拙见认为 连taiwan sucks 这类的ID申请都能通过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42:00
更何况是anti特定球队或球员的帐号 站务"可能"不了解这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43:00
是一位球员或球队的名称!?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45:00
不好意思 更正上一句话 *是个球员或球队的名称 而让帐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47:00
号申请通过 那版主是否能做为第二线的禁止或防堵??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5:48:00
而不是让这类帐号在板上发文、用ID引战 但却无法可管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7:48:00
不要纯对人攻击的条款 <-> 要保障所有人都发正常文可笑 这两样是有什么关系?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7:49:00
姑且不论嘘的意思是"我不同意"而已 反正版主你也不想解释嘘到底会造成怎样对人攻击的效果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7:53:00
"自由是建立在互相尊重上的" 错的离谱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7:54:00
自由是建立在不妨碍他人自由的前提下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7:55:00
我可以不尊重你(不管什么理由) 但是我不能妨碍你的自由这点几个月前板友就有提出质疑 你也是没回应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8:01:00
我再说一次 请不要只挑自己有利的做回应 这样只会显的心虚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8:02:00
你如果要学另一个版主呛说不爽去检举 我也没意见 后果自负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8 08:03:00
楼上才错的离谱吧 这辈子没听过自由可以延伸到不尊重人你要讲的那句话应该是"我不认同你 但我尊重你发言的权利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8 08:05:00
连这都搞错 难怪台湾人被说民主素养差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8 08:08:00
还"我可以不尊重你咧" 把言论自由无限上纲实在太可笑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8:10:00
我哪里无限上纲了 这四个字不会用就不要用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8:49:00
小弟没有要斗板主的意思 只是有些判例想请教版主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6-18 08:50:00
拜托~ 那个说"爽"被桶也要下面的推文出现争吵吧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8:51:00
例如板规4 若只推"爽" 没有针对球队 则暂不处罚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8:52:00
sulaIX 顶多警告吧!?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8:54:00
如果这样就被水桶 那金莺live文中 推文"爽" "一脸DP样"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8:55:00
"陈伟殷>>大树哥"" 这零零总总算不算引战??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08:57:00
小弟也向上述被我举例的大大们致歉 我没有检举或针对各各位的意思 > < 真的很不好意思!!!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09:07:00
没有人要斗版主阿 只是觉得这几个板规有讨论的空间
作者: papa0987 (趴趴零九八七)   2012-06-18 11:02:00
纯嘘版主 还我爽哥
作者: mdfh (您真内行)   2012-06-18 12:25:00
支持揶揄大树哥也桶 ^^
作者: erotica (eee)   2012-06-18 13:24:00
力矩表示 :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13:37:00
我真不知道小小的一个嘘可以有这么大的作用 感谢赐教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13:47:00
有心的多花一秒钟就可以规避板规 但问题还是存在怎么看都是掩耳盗铃的伪善条款 (不是一人条款喔)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13:49:00
还不如把时间花在跟站务商量关于劣文和分身的问题由于大部分板都把某人永久水桶了 所以我想只有贵版有这问题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36:00
呵 我要被水桶了吗 以今年各种表现而言确实Chen>>Wang阿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37:00
不管是常见的的ERA, whip, K/BB, BB/9, K/9 有哪项有赢吗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38:00
哦~LOB% 85%和BABIP到是狂电Chen呢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40:00
我也没挑起对立之类的 只是评断现有表现而已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45:00
难道我说Jake Peavy>Justin Verlander 这样也算挑起对立吗
作者: zeone (阿正)   2012-06-18 16:56:00
爽也桶喔... 太夸张啦! 有人在那篇文下面战吗??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42:00
一堆理由只代表你拿那些ID没办法 只能退而求其次 要求不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46:00
能用嘘 来代表反对他人的意见 要不要把你的说法搬到现实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53:00
生活中试试 看有没有人会理你 这条款从你公布之后 有没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54:00
有效用 大家都知道
作者: Pttwawa (^^)   2012-06-18 21:11:00
一直用挑衅双方球迷造成对立来桶人,真的有发生对立情况吗
作者: subtropical (风大雨大)   2012-06-18 21:14:00
我看到 嘘 sulaIX:爽 很不爽!但是他被桶我觉得ohb在乱搞
作者: BigHurt (重伤害)   2012-06-18 21:58:00
之前我也被以"引战"水桶,问题根本整篇没人在战还说我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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