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有点年纪了,想转换跑道(PM或MIS),还没决定前想先找个地方待一下,
网上看到政府机关资讯人员工作的缺,想请问像下面2个资讯职务代理人工作,
上班时间会不会很忙?有没有自己的时间?另外政府机关MIS是不是都委给厂商,有自己找人管理吗?
谢谢
1.台北市政府资讯局征求约雇职务代理人
资格条件:
(一)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资讯相关科系毕业。
(二)具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资讯专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尤佳。
(三)具服务热忱、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学习者佳。
(四)中华民国国民,且未具双重国籍;如为大陆地区人民,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在台湾地区须设有户籍达10年以上。
工作项目:
(一)文书处理业务。
(二)协助资通安全端点防护委外案之专案管理。
(三)协助资讯服务推广相关事宜。
(四)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约雇期间:自约雇之日起至110年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增额录取人员报到前1日止,原因消失或期限届满时,无条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约雇薪点:依“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之“约雇人员报酬标准表”规定,支给约雇五等1级280薪点,折合新台币34,916元。
工作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10楼
资料来源: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9%ef%bc%89%ef%bc%88%ef%bc%88%ef%b8%bf%ef%bc%88%ef%bc%a0%ef%b8%bf%ef%bc%819
2.金管会银行局资讯室征求约聘人员(职务代理人)
资格条件:
(一)大学学士以上毕业且对资讯相关工作有兴趣者。
(二)责任心强、具团队精神且沟通能力良好,必要时可配合本局业务需要赶办工作。
(三)依公务员人员任用法第26条规定,本局长官对于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不得在本会任用,有上开情形者,请勿应征。
(四)无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之情事(按:如有担任负责人、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股东等,请于到职前处理竣事)。
工作项目:
(一)资讯系统管理及网站资料维护业务。
(二)办理资讯教育训练。
(三)个人电脑及周边等资讯设备维护及财产管理等工作。
(四)其它交办事项。
聘用期间:自实际到职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惟如留职停薪人员提前复职,则至实际复职前一日止)。
薪资待遇:34,916元/月(在扣除担任该项职务应具之基本年资后,所余与本局业务相近之工作年资,得于提出曾任工作服务成绩优良之经历年资证明后,依工作年资提叙)。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桥区县民大道2段7号8楼
资料来源: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6%ef%bc%86%ef%b8%bf%ef%b8%bf%ef%bc%84%ef%b8%bf%ef%b8%bf%ef%b8%bf%ef%bc%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