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休息日(礼拜天)加班这件事情比较会有争议,
劳基法规定休息日加班,非天灾、不可抗力事项雇主不可要求劳工加班,
作IT的都知道"不可抗力"可是常发生, 一个程式没释放资余, 就可以导致网站挂掉,
又没办法规定网站只能在工作日挂掉...
所以, 像这类的不可抗力(硬盘挂点、空调问题)
算不算是在法令规定的不可抗力的事项内?
若是不论加班多久就应该加发一天加班费与补假一天 ,
大部分雇主都不希望如此增加成本,
但SI跟客户又是有签约的...
我是认为按照产业特性, 这类应该不可抗力的事项应该先规范出来,
只要这类事项必须加班, 雇主是应该照劳基法走的
※ 引述《Non (与意志力的战斗)》之铭言:
: 大家好,
: 来聊聊在vendor side服务的版友对于这次一例一休的改变有什么影响或看法呢?
: 小弟公司原本很自由不用打卡上下班,但现在公司改成需要登记上下班时间,
: 如果仍想维持原本弹性上下班的话,就必须跟公司签订合约,以每年年底剩余的年假打对
: 折来换取弹性上班的权益,
: 如果年假剩余0的话,也不会再追溯,等于变向鼓励你把年假请完。
: 另外比较麻烦的是休息日与上班日的调整,有够麻烦的...,以后加班之前还要先跟主管
: 和人资乔好那一天是休息日之类的...
: 不过公司有坦白这次的修法对于我们IT服务业光付出加班费这一块可能就会有5~6倍的代
: 价...,所以是还蛮能体谅公司在节流的想法之下还能维护我们的权益
: 大家也来谈谈一例一休对于各位的影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