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款] 注意事项

楼主: oliverch77 (拉达)   2010-09-10 15:13:27
各位社长好:
本(99)学期起医学院会计组通知,社团办理活动,医学院学务分处有补助经费的,
在向学务分处领款时,必须缴交补助金额的发票或免用统一发票收据。
请转知你社团的干部及社员
医学院学务分处 韦树仁99.09.10
请注意以下事项:
请在办活动一定要索取发票,注意下列说明:
1、 收银机打的发票【长条型的:例如7-11开的发票】:
记得要请厂商在开发票时打上‘台湾大学的统一编号’。
‘台湾大学的统一编号’:03735006
2、 厂商开的是发票,发票请开立二联式,发票上一定要写
“台湾大学医学院”或“台湾大学”。
如果是三联式一定要第2联及第3联通通要保存缴回。
3、厂商开的是收据,收据上一定要写“台湾大学医学院”。
【收据上必须盖有(免用统一收据店章)及店家老板的私章】;
4、用租车的发票注意事项:
要租车公司给一张租车契约(契约上要盖租车公司的章)
有关租车的报帐需要3个资料
1.发票
2.租车契约书
3.估价单
5、使用购买汽油的发票注意事项:
在发票要注明(一)车号(二)车种(三)耗用油量表来回起屹地点
(四)耗油量
6、餐费、饮料、营服:必须附上同学名单。
每餐每人80元
7.发票或收据上面请写注明购买东西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8、发票或收据每一张上面超过1万元的,一定要请厂商开‘估价单’一张。
9.活动照片2张【请缴交电子档】寄到:[email protected]
学务分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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