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预赛~
大家加油!!!
拔河比赛:
(1)男学生组800公斤级:12位选手之体重总和不得超过800公斤(包含800公斤)。
(5)报到流程:
A.各队选手于比赛场地检录处办理报到手续之后,于秤重区开始秤重
B.每队选手于秤重区登记姓名后秤量体重,由工作人员登记体重后,于手臂上盖章及写上
编号确认,比赛期间任意涂改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C.12位选手之体重总和若未超过规定公斤数(包含规定公斤数),即完成秤重,如超过之
队伍,可由其他候补选手重新替换秤重至符合规定重量为止。
(6)各队预赛赛程由竞赛组抽签排定后,公布于体育室网站及校总区综合体育馆公布
栏。
(7)预复赛于旧体育馆两侧进行,复赛后男女组各取4队,于运动会期间参加决赛。
(8)各队于赛前30分钟至比赛场地检录处集合后,办理报到手续。
(9)各队于规定之比赛时间至排定之场地出赛,接受报到后分成两路纵队,蹲于拔河
绳两侧。点名时人数不足者以到场人数参加比赛。
(10)拔河场地中线左右一公尺处各划一决胜线,拔河绳中央系一红布条标帜,以凭判定胜
负。
(11)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时,比赛双方队员于决胜线后紧握绳索。裁判员发出“开始
”口令(鸣笛或鸣枪)时,全体合力拉拔绳索,一分钟内能将绳中央红布条标帜拉过己方决
胜线者为胜。
(12)比赛采单淘汰制,每一场比赛分三局,采三赛两胜制,每一局比赛时间一分钟,两局
间休息二分钟。
(13)任何一局比赛时间终了(一分钟)未拉过己方决胜线时,以红布条标帜越过中线偏向己
方者为胜。
(14)每场开始比赛前,抽签选定场地,第二局应互换场地,若须第三局决胜负者,则重新
抽签选场之后再比赛。
(15)每队12人参赛,另设指挥一人及指导一人,除参赛选手与该队指挥及指导得手持旗帜
指挥全队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后,除遇特殊因素(选手受伤、紧急事
故)得由裁判认定后更换人员,比赛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人员,更换人员体重不得超
过该组别体重总重限制,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16)运动员须著运动服及平底运动鞋出赛。
(17)如遇雨天,比赛移至综合体育馆或旧体育馆内进行比赛。
(18)决赛于综合体育馆内主球场举行。
(19)每单位不限制报名队数,队数未达6队,取消该项目比赛(教职员工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