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回锅玩家

楼主: junon314 (JUNON)   2009-04-30 21:30:23
我们一群人想要回去玩路尼亚
不过我们大约十个月没玩了
(完全没登入)
结果现在要进去玩就不行
我去看了官网的''使用者合约''
他是说..
*[1;33m
“为保障会员(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华网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供之路尼亚
战记(以下简称本游戏)线上游戏服务的相关权益,请于注册登记使用本游戏之服务前,
详细阅读以下规定。另外,由于此处之条款随时可能变更,为保障甲方的权益,敬请定期
查阅!
第六条、游戏登录
甲方申请使用本游戏,应于游戏网站登录与身分証明文件相符之个人资料。甲方所登录之
个人资料,有错误或已变更时,应立即更正之。
如甲方未提供正确之个人资料或原提供之资料已不符合真实而未更新,乙方得于甲方提供
真实资料或更新资料前,暂停本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暂停甲方游戏进行及游戏历程查询之
服务)。
甲方得于开始游戏后七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约,甲方无需说明理由
及负担任何费用。解除契约后,甲方得就未使用之储值向乙方请求退费。
甲方就前项契约之解除,需负回复原状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甲方之游戏角色、帐号
、虚拟物件等。
倘甲方于六个月内未曾有登入路尼亚战记游戏之任何记录,乙方有权无须通知、直接回收
甲方之游戏帐号、纪录与相关资料等。
第十五条、游戏历程之保存与查询
乙方应保存甲方之个人游戏历程纪录,且保存期间为三十天,以供甲方查询。如逾电磁纪
录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乙方无法受理甲方之查询申请。
甲方得以书面、网络,或亲自至乙方之服务中心申请调阅甲方之个人游戏历程,且须提出
与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个人资料以供查验,乙方得依政府相关法律规定酌收查询费用,由
甲方负担。
乙方接获甲方之查询申请,应提供第一项所列之甲方个人游戏历程,并于七日内以光盘或
磁片等储存媒介或以书面方式提供资料。”*[m
但是我还是看不懂..
小妹虽是高三生 但是国文造诣不好..
请多多见谅
所以上来这里问一下各位大大
而且这里也有回锅的玩家
我想应该会有人知道怎么解决小妹的问题
麻烦大家囉~~
谢谢^^
作者: kmita (with)   2009-05-01 01:38:00
是太久没上去被帐号砍了的意思吗0.0a
作者: hiphoplimit   2009-05-01 04:03:00
我同学一年没上 前几天回郭 也还在耶 整团人都在...
作者: gmlush (***( ̄▽ ̄)/***)   2009-05-01 07:01:00
据说太久没上帐号会被网龙锁住(还是砍掉) 要请官方帮你开然后要付手续费的样子
楼主: junon314 (JUNON)   2009-05-01 19:27:00
谢谢你们^^ PS.hiphoplimit大可以帮我问问吗?
作者: timysandy (Timysandy)   2009-05-03 11:42:00
路尼亚目前为止没清过,ID Mail给我我帮你查
楼主: junon314 (JUNON)   2009-05-04 17:38:00
我的已经解决了 谢谢~~我朋友的却没解决.. judy8073051@yahoo.com.tw麻烦timysandy大帮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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