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合资中史上最高威力彩29亿 结果税金被课了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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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有民众集资买公益彩券中了总奖金上亿元的头奖,奖金分给集资人以后竟遭国税局
另课约2千万元赠与税,台北商业大学财政税务系副教授黄士洲今日于脸书上指出,国税
局的课税方式恐违反《纳税人权益保护法》,课税争议很多,另有征纳双方资讯不对称的
问题,争议点“很多也很深”。
国税局嘉义市分局分局长林启智表示,去年11月间辖下有民众幸运中了大乐透头奖,奖金
约3.9亿元,要先扣20%所得税,近7000万元;但未事前向国税局申报集资,事后奖金与集
资人对分超过22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遭核课最高税率20%的赠与税,总缴税金将近1亿元
。
税务人员表示,过去在台中曾有5人合资买台彩奖券,结果中了29亿元奖金,所得税金高
达近7亿元,因为有4人分奖金,1个人代领,结果4人另扣赠与税3亿元,总缴税金近10亿
元。林启智向《苹果》表示,过去国税局税务人员曾经出游合资买彩券有事先报备,但那
次中奖金额仅4万元,不到220万元以上,在赠与免税范围内。
黄士洲在脸书上指出,集资买彩券,开奖前应先办理报备,否则当领奖人个人所得,若采
实质、核实课税,按其经济利益实质归属决定税负(纳保法第七条第二项),出头人领得彩
金之后,按比例汇出彩金与其他出资人,是否足以证明集资购买彩金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相对地,单凭外观金流是否足以证明出头人对其他出资人的应税赠与?
另外,黄士洲也质疑,国税局设计事前报备,此等法律未规定的协力义务,是否违反常情
?税官们知道且照做,凸显征纳资讯不对称。
林启智表示,合资买彩券应在开奖前先报备,若3人各出100元买3张彩券,3人的彩券要影
印、影印资料也要寄到辖下国税局核备,中奖后也可奖相关资料提示存查即可,手续很简
单,但都不知道,是中奖以后才发现要缴赠与税。事前未报备,有事后串证的疑虑,没有
涉及纳保法的问题。(陈莹欣/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