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 法律。

楼主: kilikili (形而上学女孩)   2017-08-25 16:22:01
L之死
需要我们去思考一些问题
1)狼师的存在 对很多女学生来说是很可怕的威胁
其实有很大一部份的男人是萝莉控
不要怀疑
这是真的
不要以为当老师就不会
当老师的有更多的机会
发生的比例会变高
连我这么普通都遇过好几个狼师
更何况是长得漂亮的女孩子?
也有60几岁的老师
对20岁的女学生毛手毛脚
相差40岁 不也是萝莉控?
他们的心理成因很复杂
除了狼师
女孩连走在路上都到处有危险
这个社会应该要给予女孩子多一点保护
2)通奸罪需要修法
这条法律真的很好笑
如果你单身 爱上了一个已婚对象
那么你最好先去结婚 再去跟那个已婚对象滚床
不然你势力单薄 会被告到死
至少在对方的配偶告你时
还有人帮你告对方
单身好吃亏
一个巴掌拍不响
我就不相信 只有未婚的人会有错
要嘛就两个一起告
要嘛就两个都不能告
但是 话又说回来了
有没有管好小头的人是你的另一半
岂是别人的问题?
他跟别人上床了
他没有责任问题?
他都说两情相悦了
可是他已婚
两情相悦个头
已婚的人没有谈恋爱的权力
他没管好自己
却要另一个人管好自己?
有人逼迫他跟另一个人谈恋爱+上床吗?
笑死人
已婚者没有错?
那单身的人更没有错!
没有那个道理
只有单一方触法
难道滚床是单身者自己可以一个人完成的?
太好笑了
麻烦惯犯加重刑责
专拐刚满16岁的人床的人
麻烦先关个20年
台湾法律对单身的人很不友善
也对女性很不友善
因为早期订法的人都是男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
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订法修法?
男女的比例又是多少?
但是女性受到男性荼毒太多
想法可能会有偏差
用比例来看也不一定OK
3)约会强暴
有很多女生的第一次都是跟男友约会被强暴的
心里没有意愿 而被夺走第一次
只要有一丝丝没有意愿 就是不愿意
但是男生会一直洗脑
妳不给我就是不爱我
爱我就要给我
这是什么狗屁?
一个第16岁女孩 又第一次喜欢一个人
跟一个4X岁老男人
绝对不可能是女孩主动提出要求的
尤其是被家里很保护的女孩
老实说
就算是20岁男孩跟20岁女孩 (前提要建立在彼此都是一次恋爱)
也绝对不会是女孩主动提出
你说她没有反对就是赞成?
a)那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反对 你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吗? 
b)没有反对也不代表她就赞成 OK?
 绝大部份都是脑筋空白一片
 事后心里一直鬼打墙的问自己 不断纠结
 谁比较可怜?谁比较可耻?
c)她根本还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d)反对 但还是.....
e)不知道该怎么办
4)闺蜜
有些话只会放在心里
是不可能很钜细靡遗的告诉闺蜜
不要以为每个女生的闺蜜是扮演被倾吐的角色
我就不会对闺蜜说我跟男友怎么样怎么样
有很多东西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连日记都无法很仔细的写
拿这些来当人证物证办案还蛮可笑的
5)死掉的人无法为自己说话
还活着的人说什么都死无对证
但是 连男学生都不放过的人
你会相信这种人说的鬼话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