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版上高手
目前状况有些复杂,查了些资料没有确定答案因此上来发问
目前状况:
先生年收350万,年龄40
太太年收130万,年龄32
第一间房 贷款余额300万 婚前购买在丈夫名下
三年前投资第二间房,原本预计登记太太名下 ,近期要对保交屋 贷款总额620万
前面两间都在台中
但目前状况有些变化,因为工作调动预计待五年以上,因此打算到其他六都县市再买第三间总价约1900的预售屋自住
现在第二间房已经转约到先生名下,预计再补一成头款,变成贷七成总额550万
想请问的是第三间的贷款挂太太名下,这间是否算是太太第一间房,可以贷到八成30年以上且享有有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