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拿房子去跟银行借贷
当初因为父母亲都已经退休 所以在跟银行借贷时有把老婆当作连带保证人
母亲为借款人 父亲为保证人(房屋持有人) 老婆为保证人
主要还款人也都是母亲(因为是她要藉钱出来用)
前阵子因为健康动了手术 但发生一些意外
导致右半边是瘫痪状态(也就是不能动 有医生证明)
刚从加护病房转普通病房中
后来想要跟银行申请缴息一年(暂停缴房贷一年 只缴利息)
因为银行端说要三个人的签名盖章才能申请变更事项
但因为母亲签名为右手 但现在右半边是瘫痪状态 所以根本不可能拿笔
况且就算真的硬著拿笔 笔迹也不会像当初那样(业务说笔迹要跟当初签名一模一样)
也有问过当初承办的业务是否能申请盖手印或著是请总公司派人来现场确认
业务回答都是说不能 并且说那是你们的问题 银行就是这样规定
不要因为你们自己发生的问题就把问题丢给银行
请问各位 还有别种方式能够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