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内人一起购置房屋
向富邦人寿贷了800万分20年偿还
房贷的名义为内人
我非保证人
房子也挂在内人名下
惟内人因病过世
房子由我及三个未满7岁的小孩继承
事后向富邦人寿询问可否改贷款年限为30年
获得的答案是不行
连扣款帐户都没得改
因每月还款金额较高
希望转贷其他家银行
以减轻每月负担
我与内人皆为公教人员
年薪皆约为100万
惟经询问的结果
有几个卡关的地方
1.继承非买卖,且当时贷款人不是我,故无法用购屋贷款名义转贷
利率的部分无法比照购屋贷款
2.房子因为继承关系,故为我及三个小孩公同共有
此部分银行表示可能要先处理才能继续申贷
但经询问地政事务所及律师
程序较为麻烦且家事法庭应不会同意小孩抛弃或赠与
真的处理的心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