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 台北市青年留学贷款问题
教育部是说因为我迟交在学文件所以就停止补助
他们也提到我提供的出入国入境的证明说我在台湾待太久
所以认定我没有在学,即使学校方面已经给出了证明,证明说他们同意请假是合理的,因为我有依照他们的规定提出请假申请,我们的学校不是正规的大学或者是硕士,而是技职学院-飞行学校。学校方面是不管你请假多久 只要你的f1在有效期内。
去年11月底的时候 富邦银行有请我补教在学证明跟出入境证明,但是我忘记一直到今年的1月31号才把东西补齐,可是依照教育部的规范来说在银行提出要补缴文件的三个月内要把文件缴息,这点我也符合并没有超过他们说的三个月期限。因为生小孩所以回台后太忙就忘了。
现在觉得明明没有迟缴文件,但是利息却被停止,说的理由就是文件未依时间缴交,似乎因为他们知道我怀孕生小孩所以才停止补助的,感觉有受到歧视,就好像怀孕的被开除一样。
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有谁帮我吗?
申请贷款的条件里面也没有说不能够结婚生子,毕竟也不是公费留学贷款。 这样要如何申诉?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