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准备成立公司从事套房租赁业务
现况我们个人名下套房约有10多间,年收入约为100万元左右(但是未报税)
因为目标就是可以慢慢的扩张租赁规模(持续购入优质的出租房产),
所以以成立公司来实施规划,
主要成立公司原因就是为了后续可以以公司名义办理房屋贷款(因为个人之房贷额度
已达上限),并持续扩展业务。
请问这样的概念是可行的吗??
另外问题是,要成立什么样的公司,主要的业务是???对于贷款会较友善呢??
麻烦各位贷款从业前辈们帮小弟解答一下了,谢谢大家(地点在高雄)
也可以直接加line:nicole0941402 讨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