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大:
我在102年有申请(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
它有规定,每年每户动产不可超过47万。
因为今年,我们会有一笔30万的收入,加上夫妻两人存款,可能会超过47万。
我有打去市政府的相关单位询问,他说今年审查的重点虽然不会放在家庭成员的存款,但是贷款期限是20年,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审核。
所以我是担心,比如说,五年之后才审查到,我们五年前就已违反规定,除了停止补助,这五年的利息补贴,都要还完吗?(它有规定会追缴【事实发生日起】的补贴)
因为这样,年年都要注意不能让存款超过47万,实在很麻烦,也都不敢存钱了!所以我是很想另外借一笔贷款把它掉,不再用政府的利息补贴。
虽然每个月要还的钱会多一些,至少每个月慢慢还,总比被抓到,一次可能要还十几万好的多。这样我们夫妻的财务规划会比较灵活,否则根本不敢存钱,存在亲友处也很不安全。
想请教一下,目前我们本金剩118万,每个月要还的金额约6900-7000。
我们的情况,可以再另外跟银行申请房贷,把原先的房贷清偿掉(重点是不再用政府的利息补贴)。这样每个月要还的钱,大约会增加多少呢?
PS
大部分人是跟我们建议,多的钱,就把本金还掉。不过我们是想存一笔钱在身边养老用,所以暂时不考虑这个选项。